據悉陳彥翔經常向父母討錢,也因此受到父母責難,在事發前一晚又因為金錢問題遭父母訓斥,因此動念縱火。陳男縱火後,只有他和老父親逃出來,但陳男56歲媽媽、34歲老婆、7歲大兒子、6歲女兒與3歲小兒子、28歲大嫂、28歲妹妹與1歲姪女皆葬身火窟。陳男逃出後,身上也有二級燒燙傷,並隨即遭到警方壓制逮捕。
新竹地檢署於去年8月宣布偵結,依公共危險、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表示陳彥翔犯罪情節重大,已無教化可能,請求法院判處死刑。今一審宣判出爐,法官判處犯嫌陳彥翔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據《公視》報導,陳家2名罹難媳婦的家屬都到場聽判,聽聞判決結果後激動落淚。長媳的母親表示:「很感謝法官判他死刑,讓我們覺得司法還有希望,至少給被害者、家屬一個司法的正義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