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淵因與有「牛樟芝之父」之稱的康建生技董事長賴敏男有過爭執結仇,離職後於去年7月14日潛入公司,先在農舍開槍射死董事長賴敏男弟弟賴鋕卿與園藝課長劉慶杉,後再到辦公室槍殺賴敏男與其女兒賴彥予、公司女主任張嘉綺,5被害者中僅賴敏男存活,不過至今仍在安養院。
這起事件因李使用了「行刑式槍決」手法殺害4人,引發外界關注。而李鴻淵犯案後逃逸至台中某養生會館,不過仍在犯案21小時後被警方逮捕歸案,並且警方還在其身上搜出槍械彈藥。
全案一審判決今年5月出爐,南投地院將李鴻淵被依殺人罪名判處3個死刑兼褫奪公權終身(劉慶杉、賴彥妤、張嘉琦)、1無期徒刑(賴誌卿),還有殺人未遂判處13年有期徒刑(賴敏男)。此外包括改造手槍等罪也被判6年及8年,最終合併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件上訴至高等法院後,台中高院今宣判,除了劉慶杉之部分犯行認定法條與事實和一審有別改判外,仍維持死刑判決。法官認定李預謀殺人,並以行刑式槍殺手段凶殘,依聯合國兩公約達「情節最重大之罪」須永世與社會隔絕,最終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併科罰金35萬元,但案件仍可上訴至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