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莊女是名法務助理,她的丈夫是一家律師事務所的負責人,而王女則是一名律師。莊女主張王女在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期間,跟她老公有婚外情,同時,王女對她進行了一系列騷擾行為,包括在半夜奪命連環call,曾有一次高達25通的紀錄,不僅如此,王女還謊報訪客名字,欺騙大樓的保全人員,擅闖莊女辦公室堵她。
另外,莊女還指出王女會向她老公發送鹹濕訊息,內含「你就跟我做愛時,暫時忘記你老婆啊」等煽情言論,自己也會在深夜被王女簡訊騷擾,用「我讓妳知道真相是什麼」、「明知道丈夫劈腿還決定結婚,後續會得到這種對待,也是剛剛好而已」、「妳好可悲,這種畸形的婚姻也死不放手,是缺房缺錢還是缺愛」、「他過去怎麼樣對待前女朋友們,應得的報應會延續下去的」等言論精神折磨她。
對此,王女辯駁表示,自己在2013年期間曾與莊女丈夫有過一段感情,可是後來她進行墮胎手術,慘遭莊女老公家暴,本來他們多年來沒有聯繫,但莊女卻一再騷擾她,因此她才不堪其擾回應訊息,只是向她表明曾被莊女老公暴力相向的事實,要求莊女罷手。至於盯哨守候行為,她聲稱自己並未看到莊女,於是就離開,主張未對莊女造成任何不便,強調自己不曾看到部分訊息內容,撇清責任。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王女邀請莊女丈夫開房已侵害莊女配偶權,雖然王女不承認利用IG傳訊給莊女,可是法官並不採信,認定王女深夜接連撥打電話,可能導致莊女產生焦慮情緒,干擾其正常睡眠。此外,王女透過訊息批評莊女的婚姻狀況,也為莊女帶來精神上的負擔和不快。
法官強調,王女以欺騙手段擅闖莊女的工作場所,已經干擾了一般人的生活和居住安寧,這已經超出了社會常規所能承受的範圍,損害了莊女的居住安寧權。因此,裁定王女應該支付40萬元的賠償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