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歲的宋姓民眾控訴,9月4日他將機車停在人行道上明顯的停車格內,幾天後卻收到600元的違停罰單,讓他感到非常困惑。重返現場發現停車格線清晰可見,但入口處卻設有「禁止機慢車停放」的告示牌,這樣的「雙重標示」根本是在誤導民眾。
宋姓民眾隨後提出申訴,經過2個月的努力才成功撤銷罰單,他也將此情況向屏東縣議員李世斌反映,希望能為其他同樣被罰的民眾討回公道。
李世斌指出,從宋姓民眾提供的現場照片中,可以明確看到地面停車格線痕跡依舊明顯,確實會誤導民眾停車,而今年1月至11月,該路段共開出2,207件機車違規罰單,其中7月至9月間最多,將近千件,這些罰單總金額估計超過60萬元。
李世斌強調,這並非民眾故意違規,而是因停車格塗銷不完全所致,屬「非戰之罪」,呼籲警方及監理站應本著人民利益為優先,將個案擴大為通案,主動清查並撤銷有疑慮的罰單,以免民眾必須自行申訴,浪費時間和精力。
對此,屏東警方回應表示,該路段人行道的停車格於去年配合交通新制已進行塗銷,但因當時僅使用黑色漆面覆蓋,格線在日曬雨淋後重新浮現。今年7月起,廠商改用打磨方式處理,但在雨水影響下,白色痕跡反而更加明顯,直到9月底才改用強力水刀進行徹底清除,並重新噴上紅色「禁止停車」字樣以提醒民眾。
警方表示,針對7月22日至9月28日期間因格線塗銷不完全所開立的違規罰單,將協調監理機關簡化撤銷流程,初步清查約有870張罰單將被撤銷,已繳費者也會通知民眾辦理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