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連署罷免鬧出「查水表」爭議,花蓮地檢署25日兵分多路搜索花蓮縣政府、花蓮市戶政事務所等處並帶回7人,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明良臻。檢方認為,此案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重大,且明良臻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
花蓮地院昨日召開羈押庭,法官審酌檢察官所提證據、當事人意見以及本案進度後,足認被告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裁定50萬元交保,不得與共犯、證人聯繫。檢方不服火速提出抗告。
花蓮高分院今日審酌後,下午撤銷明良臻的交保裁定,發回地院更裁。花蓮地院表示,收到剛分院裁定及卷證後將立即分案處理,再由承審法官擇定開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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