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2 11:01 臺北時間

快訊/謝宜容涉職場霸凌又濫用就安基金 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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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監察院指出,謝宜容有多項違失行為。(翻自YT影片)
監察院指出,謝宜容有多項違失行為。(翻自YT影片)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日前捲入職場霸凌與違法濫權爭議。監察院於6月5日正式通過監察委員王麗珍、葉大華及王美玉共同提出的彈劾案,將前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與前北分署分署長謝宜容2人移送懲戒法院,針對其在職務上涉及的重大失職與違法行為依法究責。
監察院於今日(12日)公告第114年劾字第18號彈劾案的案文與審查決定書。案中指出,謝宜容在擔任北分署分署長期間,採取高壓管理手段,情緒控管失當,經常以辱罵或貶抑性語言對待同仁,導致員工長期處於高度壓力環境,不僅造成人事流動頻繁,更使部分職員出現身心異常狀況。最嚴重的是,一位受勞發署派駐的吳姓設計師疑因承受過度工作壓力,於辦公室內輕生,震驚社會。
此外,謝宜容尚有多項違失行為,包括違規動用就業安定基金預算購買超量年節禮盒,不僅造成公帑濫用,更傳出部分禮盒流向不明,疑似遭侵占;也未依法辦理採購程序,涉嫌洩密並圖利特定廠商,行徑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另一方面,時任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則被指未審慎評估謝宜容的領導能力便予以大力提拔,任命其為分署長。即使在謝宜容情緒管理與領導方式明顯偏差的情況下,蔡仍未有效監督,反而多次給予高考績評比,縱容其行為,導致下屬失去申訴管道。尤其在吳姓同仁不幸輕生後,蔡孟良未展開深入調查,反急於將事件定調為「個人因素」,甚至遊說上級免於提交書面報告說明始末,做法極不妥當。
監察院認定,蔡孟良與謝宜容二人皆有重大失職與違法情節,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依據《公務員懲戒法》應受懲處。監察院審查委員全票通過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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