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3 13:16 臺北時間

急籌1500萬保金! 涉貪前警政監林明佐順利保外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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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林明佐籌足保金,今日順利保外就醫。(本刊資料照)
林明佐籌足保金,今日順利保外就醫。(本刊資料照)
台中地院審理九州涉賭博、洗錢案,本月11日對涉貪前警政監林明佐裁准以1500萬元保外就醫,今(13日)是第三次延押日最後一天,林若不出去,法官將進行第四次延押。林家屬趕在最後一天,湊足1,500萬元保證金,讓林順利離開台中看守所保外就醫。林被限制住居在屏東,每週三天到附近警所報到、每日在住所門牌號碼前持科技監控個案手機自拍回傳監控中心,保外就醫期限到8月為止。
台中地院於本月9日原本裁定第四次延押前警政監林明佐,不過合議庭根據中國附醫、台北榮總函覆資料,認為林罹患惡性脊髓腫瘤等疾病,醫師建議於放射治療後1至3週內在台北榮民總醫院、新竹禾榮治療中心進行「硼中子捕獲治療」( BNCT治療),且BNCT治療有其必要急迫性,有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之情;另考量,林明佐因接受治療無法配戴電子手環、腳環,改命他接受個案手機之科技設備監控。
由於今日是第三次延押日最後一天,林若不繳交保證金保外就醫,將面臨第四次延押。因此家屬利用兩天時間在外籌錢,終於在今天於台中看守所順利將林接回就醫。律師表示,若要去屏東以外之地的醫院就醫治療,也將向法院提出聲請。
台中地檢去年5月搜索將林明佐聲押獲准,8月起訴後延押。台中地院曾於今年3月諭令林1,200萬元交保,但經檢方抗告,台中高分院撤銷發回,台中地院更裁羈押林。
台中地院9日原本裁定第四次延押林,不過經審理過濾林的相關病歷,11日下午改裁定交保1,50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應於每週一、三、六上午7時至12時之間至指定警局報到各1 次; 應於每日上午7時至12時,在限制住居地址門牌號碼前,以命持用之科技監控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定期報到8月。
更新時間|2025.06.13 13:1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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