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票證券副董事長陳冠如霸凌解任案沸沸揚揚,今(7)日國票金晚上代子公司國票證券發出重訊。獨立董事吳瑋恩提案依民國114年9月2日、9月19日本委員會決議,提報員工申訴職場不法侵害事件專案調查小組調查報告,依調查結果認定,本件職場不法侵害申訴不成立,謹提請核議。以2:1之決通過。
不過,獨立董事陳學彥表示反對,他認為重啟調查不合法。因申訴案件業依規定完成調查及處置程序,不論調查小組或處置小組成員均無與當事人有利害關係情事,並業於114年6月18日召開評議會議,認定被申訴人職場不法侵害成立。
另方面,依勞動主管機關闡釋,依法經處置小組獨立做成之決議,審計委員會無權逕予推翻。審計委員會決議重啟調查,公然違背勞動法規之精神且侵害勞工循公正程序維護正當權益之信賴。
此外,他表示,調查組織不合法。不論依勞動部指引或是公司內規,均對調查小組之組織程序及成員結構設有明文規範,獨董吳瑋恩在審委會違法通過「重啟調查決議」復未經董事會同意之情況下,擔任召集人並邀集四名律師充當「調查小組成員」,全無勞工代表,顯與內外部法規不符。吳瑋恩與被申訴人同於耐斯集團關係企業任職,二者具高度利害關係,顯違客觀中立原則。
再則,查程序不合法。重啟調查報告通篇僅有被申訴人一人說詞,既未調查證據,亦未訪談申訴人,完全未踐行勞動部指引所要求之正當程序。他認為,重啟調查報告未見提出新事實新證據。
不過,本案獨立董事劉江抱、吳瑋恩等2席贊成,陳學彥獨立董事1席反對,本案表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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