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昨(4日)偵結柬埔寨太子集團在台設點洗錢案共起訴62人,其中9名在押的被告遭移審台北地院,台北地院昨晚裁定並諭知9人皆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佩戴電子腳環或手環科技監控,每週二、五赴派出所報到,並命不得接觸聯絡共犯與證據清單上的證人。
台北地院裁定,「操盤手」台灣太子不動產兼天旭國際公司負責人王昱棠500萬元,天旭公司人資長辜淑雯交保400萬元,太子集團在台最高負責人李添的特助李守禮、尼爾創新公司負責人林揚茂與尼爾創新公司財務副總鄭巧枚各150萬元交保,天旭公司會計主管陳麗珊交保100萬元。
至於為李添管理超跑的邱子恩、洗錢「水房」要角陳韋志各交保50萬元,管理遊艇的玄古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王俊國交保30萬元。此外,9名被告中僅王俊國認罪,坦承當過吳逸先車手,其餘8人皆否認犯行。陳韋志則以「想回家照顧烏龜」為由請求法官交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