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案重判/京華城案10人遭起訴 柯文哲一審17年「這2人逆轉獲無罪」
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容積、政治獻金弊案被判重刑,全案僅有2人一審無罪。(鏡報董孟航攝)發布時間:2026.03.26 15:07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3.26 16:10 臺北時間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等案,被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公益侵占罪、背信罪共4項罪名起訴,另有10人被起訴。對此今(26日)一審宣判,全案僅有吳順民、張志澄獲無罪,成為目前京華城案一審獲無罪判決的被告。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容積獎勵案,今下午2點30分宣判一審結果,判柯文哲合併應執行17年、褫奪公權6年;沈慶京10年、併科罰金2000萬、褫奪公權5年;應曉薇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彭振聲圖利罪2年、褫奪公權3年,獲緩刑3年。另外前都發局長黃景茂、李宗玟等人都被判刑。
全案當中,僅只有吳順民、張志澄2人獲無罪,成為目前京華城案一審獲無罪判決的被告。至於柯文哲前祕書「橘子」許芷瑜則出逃未歸,仍在通緝中。
更新時間|2026.03.26 16:10 臺北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