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聲明函全文
茲受音樂人黃大煒先生的胞姊 Consulina Wong 女士及 Joann Wong 女士(下稱本所當事人)的特别委託,代為發布律師聲明如下:
一、黃大煒先生係於檀香山時間2026年6月2日(相當於臺北時間2026年6月3日)早晨,於美國夏威夷檀香山的姊姊家中驟然離世。在最後這一個月,他滿心期待地要帶著音樂再度出發。
二、上開二位本所當事人,依法為黃大煒先生的全體繼承人,有關後事悉由二位胞姊全權處理,黃大煒先生遺留下來的珍貴音樂資產,仍然以本所「漢英得力法律事務所」為唯一合法的授權窗口。
三、於2025年12月27日,黃大煒先生結束臺灣的生活,與姊姊一同回到夏威夷。在此之後,除了二位姊姊,没有任何人在過去或未來有權代表黃大煒;且除本所之外,黃大煒先生亦未委託任何人作為其演藝事業對外聯絡的統一窗口,律師委任乙事更係由黃家直接委任。另外,自始至終,黃大煒先生、與其家人更未曾擁有其社交媒體的管理權限。
四、因此,如有其他人就黃大煒先生的演藝事業提出任何工作說明、業務洽談、或未來規劃,均不屬實,對黃大煒先生之遺屬更不生任何法律效力。有關外界如再有擅以黃大煒先生本人名義經營任何社群媒體平台,或擅自侵入通訊軟體之行為,請在尊重他人隱私及個資的基礎上,立即停止該等不法行為並關閉該帳號或平台;甚至如有任何對黃大煒先生、其家人、朋友和工作夥伴的不實指控、造成侵害名譽或隱私,將立即存證並保留法律追訴權,並委託本所律師處理相關的維權事宜。
五、數十年來,黃大煒先生用他非凡的音樂才華、無比的熱情,以及跨越世界連結人心的天賦,豐富了無數人的生命。謹代表家人再次感謝大家多年來對大瑋老師的關愛和支持!
在此懇切呼籲媒體與大眾,留給驟然失去至親、且一直遠離演藝圈的家屬最大的隱私空間,並讓逝者安息為荷。
漢英得力法律事務所
陳鎮宏 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