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普公司的美國股東母公司普萊克斯(Praxair),初創於1907年,總部在美國康乃狄克洲,是全球供應工業氣體的前三大產業,在全球40多個國家設有分公司,去年底一度要與另一工業氣體巨頭德國林德(Linde)合併,因為台灣在全球電子業產業代工鏈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1999年美商普萊克斯(Praxair)公司找上中石化合作,共同出資成立「中普公司」,該公司總部在新竹竹北,另在苗栗頭份和台南設有氣體工廠。
當初台美雙方協議,台方出資49%,美方出資51%,雙方協議董事長由台方派任,副董事長及總經理由美方指派,董監事台方三席、美方四席。
該公司生產的矽甲烷(silane),是半導體最後包膜的製程一定要用到的;此外也是台灣發光二極體產業所需的「二乙基碲混合氣」等多項產品的唯一供應商。
法院認定的中普公司董事長林克銘說:「中普公司一年營業額16億6千多萬,可是有5、60家高科技業的大廠,均仰賴中普提供矽甲烷等產品,幾乎叫得上名號的電子大廠,都是我們的客戶,在高科技界影響力很大。」
林克銘指出,因為若提高價格,我們也要付更高的權利金,同時也為了保護我們台灣的電子業,所以中石化一直不願意提高產品售價,而普萊克斯成立台灣分公司,想跟中普競爭,甚至企圖壟斷台灣的市場,可能是這個因素,他們才希望中普無法順利改選董監事,被經濟部勒令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