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文友強調,雖然文字閱讀人口萎縮,但對「內容」的渴望卻有增無減,且内容的特性是可以跨越文化、世代及地理區域,「與其稱『鏡文學』,不如理解為『鏡內容』更貼切。鏡文學的主力是在打造IP,並在可預見的未來,成為全球娱樂影視市場的主要內容來源。」
他進一步解釋,因著科技進步及閱讀習慣改變,從前網路作家以賣字為生的「前向收費模式」,早該轉換成以IP變現的「後向收費模式」,以粉絲經濟結合大數據為IP帶來巨大的價值提升。例如盛大文學力捧的網路作家「唐家三少」,因著融合原創小說、衍生版權、作家品牌的全版權運營模式,從2014年起,已連續四年蟬聯「中國網路作家富豪排行榜」冠軍,去年賺進人民幣一億兩千萬元,成功塑造網路作家明星效應。
據中國互聯網經濟研究機構「速途研究院」發布的《中國網絡文學行業研究報告》,2015年中國網路文學市場規模已達人民幣70億元(約新台幣322億7,000萬元),另有中國互聯網路資訊中心數據顯示,近8成網路文學用戶,願意觀看由網路文學改編的影視作品,娛樂相關產業跟著水漲船高。
現下中國視頻網站的自製劇,一集製作費最高已達人民幣500萬元(約新台幣2,300萬元),A級編劇的價碼甚至一集叫價人民幣60萬元(約新台幣277萬元)。鏡文學的IP經紀業務僅運營不到3個月,已有多家影視公司買走或委託訂製超過10部以上的小說與劇本,速度遠超過邱文友預期,同時印證他對兩岸三地影視市場對內容高度渴求的看法。
「鏡文學第一步是打造平台,提供台灣創作者可全心投入創作的環境,將作品有系統地放在數以億計的讀者面前。再結合讀者和下游市場的反饋,把優質、受歡迎的作品轉換成合適的娛樂產品,實現IP價值最大化,讓作家名利雙收。」邱文友強調。
鏡文學與盛大文學最大的不同在於:盛大是利用海量內容和用戶,篩出有價值IP的商業模式;鏡文學則走精品路線透過「倒著做」,也就是透過對下游市場需求的了解和驅動,匹配平台上最合適的創作資源,提高「擊中率」;再輔以系統、專業化的改編和製作環節,迅速創造具影視改編價值的內容,縮短從內容到娛樂產品的過程,保證各環節的品質。
這種改變,讓台灣創作人無需花費精力吸粉累積點閱率,而是更加專注於創作好內容。邱文友提出:「平台有專人負責判斷作品內容適合推到哪個市場、可轉換成什麼形式,作者不用為了討好某個市場改變創作內容,也不會因此犧牲商業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