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的晚間10點左右,葉姓保全發現警報器異常至校園查看,發現一對國一男、女學生在團體教室逗留,便要求2人趕緊回家,不料不久後,警報器又響起,保全再度進校園查看,發現2人仍逗留在團體教室內,色欲薰心的他竟要求男同學先行離開,並威脅女學生「你想要回家可以,但是不是要付出一點代價,不然就要通報」。
女學生擔心受罰,不敢抵抗葉姓保全,葉男在團體教室內性侵得逞,事後女學生騎單車到校外涼亭,向男同學傾訴施暴遭遇,並向另一位同班好友訴苦,女學生的好友得知後,鼓起勇氣向老師揭發保全惡行,老師則連絡女學生的奶奶一起報警,成功揪出這名惡狼保全。
花蓮地院去年6月一審判葉男5年6月有期徒刑,但葉男矢口否認犯行提上訴,日前案經花蓮高分院二審法官審理後葉男仍否認犯行,控訴女學生「說謊」,但相關證詞不被法官採信,仍維持一審原判,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