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2015年7月曾針對人體使用PRF函釋指出,「PRP之效果尚無定論」「不得以任何形式之醫療廣告宣稱PRP療效,以免觸法」,但針對動物的PRF血液製劑卻無法可管。爆料的院內獸醫師小安痛批,教科書和有規模的教學醫院都沒採用PRF肌肉注射的療法,文獻也全是針對人類,換言之對狗有無療效,並無科學實驗證實,但「他們並沒有跟飼主說明清楚,卻稱非常有效。」
針對血犬的捐血標準,因台灣目前沒有法定標準,造成動物醫院「各唱各調」。根據屏東科技大學獸醫輸血醫學中心的標準,建議每公斤約18毫升,因狗在捐血完後的24小時內通常會恢復正常活力,並約2個月內完成血液新生、可再次捐血,因此建議捐血頻率每季捐一次。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則建議,捐血量約每公斤22毫升,10到20公斤中型犬一次可捐250毫升,20到40公斤大型犬一次可捐500毫升,小型犬不適合捐。
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出版的《熱血狗仔健康手冊》也指出,1到8歲、20公斤以上且個性溫和安定的狗較適合捐血,並以公犬或生產過的結紮母犬為主,必須沒有貧血、未曾輸血、也未曾罹患焦蟲、錐蟲、心絲蟲、艾利希體等血液寄生蟲或傳染病,且每月要按時接種疫苗。
而這次爆出超抽狗血的國泰動物醫院,院內的捐血頻率、容許量都由院方自由心證,部分獸醫師採教科書建議的每公斤約20毫升當標準。
懷生相信動物協會執行長、獸醫師郭璇接受本刊採訪說,國內目前並無血犬相關規範,只能把血犬視作一般寵物來歸咎飼主責任,裁罰標準也由地方機關自由心證。至於血液製劑在內的動物用藥,相關法律也模糊不清,飼主、獸醫師都無從判斷,但動物醫療近年需求愈來愈大,政府應儘速訂出一套標準,嚴格把關,才不會讓血犬及患病犬隻受到不當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