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比對李眉蓁與雷政儒2本論文發現,從第一章緒論開始,一直到攸關論文最重要的研究結論全都涉抄襲。例如李在第一章「緒論」的第一節「研究動機與目的」部分,1至3頁完全抄襲、剪貼自雷政儒論文的研究背景與研究動機與目的,其中,雷政儒的第一段先是被李照抄、搬至第三段,李在論文後續的第四段還胡亂拼貼了雷文的第一、四段,導致語意不通順。
雷原本的敘述是:「臺商是兩岸經貿關係的主要行動者,也是兩岸貿易網絡主要的穿針引線的建構者」,卻被李眉蓁剪貼得面目全非,變成她「研究動機與目的」的第四段開頭:「臺商是兩岸經貿關係的主要行1978年來由於中國大陸的經濟走向改革開放的道路」,以及第五段的開頭:「動者,也是兩岸貿易網絡主要的穿針引線的建構者」。
至於攸關論文重要的研究目的,李眉蓁也含標點符號均一字不減,全抄自雷政儒的四點研究目的,甚至研究最重要的結論章節,字句也都來自雷政儒的論文結論。
不可思議的是,本刊調查,李眉蓁的論文明明比2000年出版的雷政儒論文晚了8年,但她論文內重要的五大類分析表格,包括「台海兩岸經貿政策互動比較」「兩岸暨台海貿易依存度統計表」「台灣對美國貿易依存度統計表」「台商對大陸地區經核准間接投資統計-行業別」「台商食品業進入大陸投資狀況」等,不僅照抄,連統計數據也都一樣都停留在1999年。
換言之,李這篇名為《台灣對中國大陸之貿易分析》的論文,雖宣稱是分析兩岸貿易依存度等趨勢,表格的備註更寫上2008年5月21日曾查詢經濟部國貿局網頁,但無論表格或內文,卻完全沒有談及或分析2000年至2008年之間的數據。爆料人士直批,李顯然連最新統計的數字,她都不願花時間研究而是直接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