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友寧解釋,片中來自加拿大魁北克的「歐神父」,在1960年代逃離封閉社會到台灣,深刻影響主角。為表現這個靈魂人物,決定增加預算,實地出國拍攝。「我因為太喜歡這個劇本,想拉大格局、更具國際觀,把作品帶得更遠。如果投資只想不賠本,就開發不出好作品。」
他自認不是好監製,「對投資方來講可能還是會提心吊膽。」並透露出發前還臨時決定加戲:「本來結尾是A結局,快出發前我跟導演說我們來加B結局,不是只有Ending,還有一幻想情節,因為這樣又加了很多成本。」
瞿友寧指出,劇組實際在加拿大拍攝5天,交通往返和勘景時間加總共花了13天。尤其國外物價高,食宿交通費用都較昂貴,還需採用當地工作人員和租借器材,並遵守工作時數、超時追加預算等規定,讓費用大增。
柳廣輝補充:「我們從加拿大東南方拍到東北方,光車程來回費時兩天,單趟10幾個小時,但加拿大因為工時限制,一天開車不能超過8小時,一段旅程要拆成2天。」所幸《刻》片取得加拿大提供退稅優惠20%補助,才稍有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