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毓蘭提案指出,文化部補助藝文工作者營業損失等補貼措施,經費編列6億2,776萬元,其中補助受衝擊發生營運困難者,營業損失等所需經費6億2,476萬元,自110年5月至12月計補助8個月,查全國疫情3級警戒日期自5月19日起至6月28日,其他部會補助疫情影響營業損失多補助5至7月共3個月,文化部亦應比照辦理,補助3個月,以免有紓困補助不公平問題,爰刪減5個月補助費3億9,047萬5,000元。
藍士博在臉書上批評,國民黨因其他部會補助都是5到7月3個月,所以主張文化部也要比照辦理,避免不公平。他認為,這樣的說法忽略了藝文工作是長期的累積,每個表演乍看只有2個小時、1個週末、1個月,卻是藝文工作者一輩子的累積。
藍士博認為,「文化例外」是他一向的看法,對文化政策不該草率地「一視同仁」,一直以來藝文工作者的收入就存在不穩定、少積累等情況,這2年受疫情影響更是雪上加霜,因此,文化部願意跳出既有框架,將紓困振興補助時間拉長,是一件應該被鼓勵的事,絕對不是獨厚藝文工作者,而是盡力幫助目前已奄奄一息的文化場域,添一點油、點一盞燈,有燈就有人。
藍士博強調,「文化例外」不應該是例外,而是應該有的共識,反對中國國民黨扼殺藝文發展。
對此,葉毓蘭向本刊表示,提案原因是因其他部會的紓困補助都是3個月,但文化部針對藝文工作者則是8個月,因此提出討論。但她強調,後來在審查中也決定要撤案,不過文化部及民進黨團則主張可改為主決議,不刪除預算,並表達會再進行檢討,並了解相關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