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子珉表示,好萊塢劇組會有一位或數位專門負責片場安全的人員(安全組),從勘景、搭景到拍攝都是管轄範圍。另外也相當重視責任歸屬,例如美國演員亞歷鮑德溫在拍攝過程中不慎用道具槍誤殺工作人員,「包括製片商及所有相關環節的工作人員、演員都會被告,因為需要釐清責任歸屬,確認安全防範是否都做了,如果都做了,才能定義為『意外』。」他強調,這代表「安全」是要有人負責的,不是嘴巴講講而已。
此外,如果工作人員或演員發生任何「大小事故」,都要記錄追蹤。邊子珉舉例,拍攝《台北愛之船》時有演員不小心吃壞肚子,劇組也必須寫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的時間、後續如何處理,「從系統化的角度來說,可以讓他們知道以後在台灣拍片需要注意什麼。」另外有司機開車等紅綠燈莫名被撞,一樣要寫報告,「確定有叫警察,是否照過X光等檢查程序。」除了確保人員安全,往後若要探究責任歸屬也有依據。
邊子珉指出,拍攝《台北愛之船》前,會先拿到外國工會的安全手冊,「厚厚的100頁,詳細說明在不同拍攝場景的安全須知,包括高空作業、水上作業、水底作業、海上作業等。」當時也特別翻譯安全手冊,提供給台灣的工作人員。
另外,每天的通告單也有拍攝的安全注意事項,「例如今天在海邊拍攝,就會附上海邊拍攝的安全須知。」拍攝前也由第一副導舉行安全會議,把拍攝現場的安全須知告知給所有人,「提醒大家努力工作,也要平平安安回家。」邊子珉說。
影一製作所總經理張承中則透露,《台北愛之船》製作公司ACE Entertainment來台拍攝,光PCR等防疫費用就多支出1千萬台幣。邊子珉補充,為符合美國演員工會的規定,所有人每2天要做1次PCR,等於一週做3次,「因為演員不能戴口罩演戲,也不能戴口罩化妝,必須確保他周圍的人都是健康狀態。」
對於台灣影視製作公司能否效法好萊塢在安全上的高規格,張承中坦言,這是觀念跟預算成本的問題,國外有專人負責劇組安全,是劇組的正職工作,跟攝影跟燈光等職位一樣,但台灣目前比較沒有把這當成必須支出的成本。
不過張承中指出,在加強劇組安全的部分,影一願意擔任台灣領頭羊的角色,尤其拍攝《台北愛之船》後,好萊塢製作公司對安全的超高重視,對影一是很大的衝擊跟學習。但他也表示,這牽扯到整個影視產業的認知,是體系的問題,提高預算成本牽涉到投資人、劇組甚至OTT平台等單位,環環相扣,「如果大家沒有一起動起來,只有我們效果也有限。」
張承中建議,以目前台灣影視環境來說,也許可以加強包含演員工會在內的相關工會運作及力量,讓工會進一步對劇組或資方形成制衡能力,尤其影視幕後人員缺乏工會組織,「我很樂意提供相關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