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1日、12日27日,刑事局偵七大隊組成的專案小組,前往花蓮市、台東市、台南市等地,查獲涉及用產婦資料詐保的37歲的楊姓男子、48歲的沈姓女子在內的保險業務員,及另外8名共犯;查扣動電話14支、平板4台、筆記型電腦6台、電腦主機2台、隨身碟4支、保單資料及收據1批、分機表1張、印章10顆、金融卡1張、信用卡3張等贓證物。
專案小組從台北地檢署的起訴書中發現,被起訴的被告有多人居住於花蓮、台東地區,卻遠赴台北就診生產;且保單招攬及送件,均集中於該地區的大型保險經紀人公司楊姓王牌業務員手中,他與沈姓女業務員除了參與禾馨診所共同偽造文書、詐騙保險金外,更協助保戶以不實診斷證明書,及修改後的收據向多家保險公司詐騙保險金,不法所得累計逾超過新台幣1,000萬元。
專案小組表示,這2名神鬼業務利用與保戶之間的信賴關係,長期為保戶全家規劃保單,知悉保戶有懷孕生產計畫後,即不斷鼓吹保戶到禾馨診所生產,且提供各式理由供保戶與醫師討論如何開立不實診斷證明書。同一時間,楊姓業務員竟私下盜用保戶及其家屬的個資投保,為避免東窗事發,投保及理賠送件均透過另名熟識的台南業務員處理,並以支票取消禁止轉讓背書註記方式,順利取得保險理賠。
刑事局表示,為打擊不法詐欺行為,維護健保制度正常運作,維持金融保險市場的穩定與衡平性,避免不肖份子持續性且有計畫地詐領保險金,造成商業保險重大財損,將持續針對不法行徑進行追查,同時在此呼籲,保險係一制度化之危險衡平補償工具,目的在於分散風險,填補未來發生之損害,本質上與投資並不相同(除投資型保單外),任何人均不應利用保險賺錢,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