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女警官A小姐聲淚俱下地說:「我是被偷拍、性騷擾的受害者,原以為警察局會成為我的後盾,沒想到竟變成加害者的幫凶,不僅未詳實調查,局長更涉嫌吃案,其他受害人的權益也被刻意忽視!難道為了保住長官的烏紗帽,我們都必須顧全大局嗎?」
【全文】MeToo風暴吹向警界 女警如廁遭偷拍局長吃案

警界也陷MeToo風暴!嘉義縣警局一名員警2年前在警局廁所及更衣間偷拍女警官,結果當場被逮,他的手機、雲端中更發現其他女警的不雅影像。女警官指控,她向時任嘉義縣警察局長、現任新北市警察局長廖訓誠反應,沒想到廖卻虛應故事,不但未立案偵辦,也沒有召開性平會,甚至讓偷拍的員警火速退休,涉嫌吃案。女警官無法接受,向監察院陳情,監委調查後認定警方怠於處理、違反程序,對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對警方提出糾正。
警局內偷拍 定點設針孔
曾在嘉義縣警察局任主管的A小姐告訴本刊,2年前某天,她在警局洗手間如廁時,突然聽到極小的機器運轉聲,她本能反應認為遭針孔鏡頭偷拍,但現場並未發現任何蛛絲馬跡,當下她以為自己太敏感,所以沒想太多。

某天晚間,A小姐又到洗手間如廁,同樣的機器聲再度出現,她立刻查看,結果發現門縫裡伸進一支手機,她趕緊將褲頭一抓、衝出門,當場撞見同辦公室的陳姓男下屬,她又驚又怒、全身顫抖喝斥對方:「你在幹什麼!」
A小姐告訴本刊,陳姓員警平常是她的得力助手,更是大家公認忠厚老實、熱心助人的好好先生,沒想到真面目卻是偷拍色狼,更讓她無法接受的是,再安全不過的警察局,竟然會成為犯罪現場!
在A小姐的要求下,陳男提供自己的手機、平板及電腦雲端讓她查看,結果裡面不但充斥A小姐在警察局更衣、如廁的畫面,還有尾隨其他女警、拍攝大腿等部位的畫面,此外,也有在大賣場等公共場所,尾隨女性偷拍的影像,照片及檔案超過上千個。

A小姐表示,陳男之前經常在更衣間門口與她擦身而過,原來早就摸清楚她的作息,知道她會在開會前換上制服,所以提前30分鐘裝設針孔,還故意擺設路障,讓她必須站到針孔鏡頭前更衣,陳每天坐在辦公室盯著電腦,其實是在編輯這些不雅影像,惡劣行徑恐逾2年,令人憤怒。
因為人贓俱獲,陳男除了向A小姐道歉,還寫下悔過書,表示因為他個人的不當行為,造成對A小姐的傷害,他的良心已受譴責,願意承擔一切責任,也會就醫矯正偏差行為,祈求A小姐給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

加害人退休 筆錄未立案
因事關重大,身為單位主管的A小姐先跟一名同事討論後,再向時任嘉義縣警察局長、現任新北市警察局長的廖訓誠報告。A小姐告訴本刊,當時廖訓誠對她說:「為了避免二度傷害,只有4個人知道,要不要這樣就好?」A小姐回應:「不行,警察單位沒有祕密,我沒辦法跟加害人同處一室,更走不進那個被害空間。」廖聽完表示:「那案件就要做簡單處理!」

不久後嘉義縣刑警大隊、婦幼隊人員也來到縣警局,為陳男、A小姐各自做筆錄,陳之後也迅速打包行李、調整單位。
原以為一切會照程序處理,沒想到一天半後,廖訓誠態度丕變,除了建議A小姐與陳男和解,還在5天內火速讓陳辦妥退休,就連依規定要召開的性平會議也沒下文。更扯的是,當初製作的筆錄,案號也是承辦人員自行撰擬的「臨時編碼」,並未正式立案。對此,A小姐痛批:「這不是吃案?什麼才是吃案!」
另一方面,A小姐被偷拍後,心理陰影逐漸擴大,根本進不了辦公室,所以請求上級協助調整職務,結果一等就是4個多月,長官告訴她,專業職務不易調整,沒有職缺,甚至建議她轉任縣長室祕書,或幫她仲介到民間機構。A小姐不滿地說:「我明明沒有犯錯,犯錯的是別人,為什麼要我離開?」
匿名者造謠 身心再受創

更離譜的是,A小姐遭偷拍一事,不僅遭警局隱匿、未依性平規定處理,事後還衍生不實謠言,甚至有匿名人士檢舉,說她和陳男搞不倫,是她自己叫陳男裝針孔,事後卻反咬對方,根本是仙人跳!還說她拿了和解金買房、買車。謠言不僅在嘉義縣警局本部流傳,更散布到嘉義其他分局,甚至其他縣市的警局,就連她住的社區、孩子的學校也未能倖免。

A小姐很困擾,希望上級幫她澄清,沒想到前、後任局長卻都對她說:「嘴巴長在別人身上,清者自清,不用管別人怎麼說!妳把人事時地交出來,我就查!」敷衍的態度令她相當心寒。
承受巨大壓力的A小姐,某天開車接送小孩,不慎在路上自撞,造成孩子腦震盪、汽車近乎全毀。令她痛心的是,她出車禍的照片,竟被不明同事用LINE散布,她向上反應,上級卻幫同仁開脫,說對方沒有故意外洩,她認為上級的做法不但沒幫被害人止血,反成職場霸凌,她也因心理創傷,引發甲狀腺機能亢進,還因害怕上廁所,使得泌尿系統反覆感染。
程序已違規 監察院糾正

事件拖延近2年,無法忍受警局冷處理的A小姐,轉而向監察院陳情,監院今年4月底做出調查報告,對警政署提出糾正。監院認定,嘉義縣警局未依規定啟動性平調查、糾正及補救機制,怠於處理。此外,婦幼隊於受理及製作筆錄後,未依規定輸入「婦幼案件管理系統」,也未開立報案證明單,已違反相關作業程序。
另一方面,陳男犯行明確,尚在告訴期間,縣警局卻於案發5日內迅速核准他退休,給人「鼓勵私下和解」「家醜不外揚」的印象,損害警察機關形象;針對黑函部分,警政署指派督察調查前,未依規定先行研判匿名檢舉是否為挾怨報復或惡意中傷,查明檢舉內容不實後,又未調查檢舉人身分、予以嚴懲,形同對A小姐的二次傷害。

雖然監院已對警政署提出糾正,但A小姐的委任律師陳鴻基指出,嘉義縣警局迄今仍未調查其他遭偷拍女性,並以其他人未申訴等理由,僅以A小姐為單一被害人,草草結案,已侵害其他人權益。另外,婦幼隊承辦人製作案件編碼時是否有偽造公文書狀況?相關單位都應釐清,以昭公信。

廖訓誠:未包庇吃案
針對女警官A小姐的指控,新北市警察局長廖訓誠透過公關單位回應,強調並無包庇或吃案,A小姐遭偷拍,身心受創,他深表遺憾,但對於A小姐的不實指控,不排除提出法律告訴,以捍衛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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