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纜車於1979年李登輝任內提出興建,爭議20多年,2012年12月通過環評後,歷經3年訴訟,2015年10月1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環評審查結論,柯市府也決議不上訴,讓環評落幕。不過後續廠商提起仲裁,結果今年5月仲裁結果出爐,北市府必須支付廠商2.3億元,由現任的蔣市府埋單,因此柯市府遭質疑又留下一爛攤子。
對此,昨日柯文哲受訪表示,當時原規劃要在陽明山蓋旅館讓北纜財務平衡,但是不可行,蓋下去只會賠更多。貓空纜車15年虧18億,北纜還要面對硫磺侵蝕問題、成本更高,他認為既然知道不可以蓋,該結算就結算停掉。
柯文哲也強調,不想惹事的政府就不會理會,把問題丟在那邊,就這樣一任推一任,北纜案也是這樣才會拖這麼多年。但自己任內已經把法律問題幾乎清光,唯一剩下的就是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問題,因為金額太高,但其他能解決的都解決了。
而今日黃珊珊也在臉書發文力挺柯文哲,表示北投纜車案是一個很好的「減止訟」例子。黃珊珊指出,過去基隆路車行地下道案,從陳水扁時代打官司20多年,最後北市府敗訴加上每年5%的遲延利息,20多年的利息比本金還要高,所以「減止訟」其實是幫政府省錢的方式。
黃珊珊指出,所有各機關的訴訟案,超過5年以上都要上報訴訟狀況與勝敗評估,法務局會統計並協助各機關面對訴訟問題,不讓公務員自行承擔。否則就會像這些常年未決的訴訟一樣,公務員怕自己要擔責任,通常都是不斷上訴、輸了再說,反正最後賠多少不關自己的事,導致「訴訟就越打越久,利息越付越多」。
關於北投纜車案,黃珊珊表示,從1998年陳水扁拍案BOT後,2005年馬英九簽約,之後發生弊案與環評爭議,官司打了很久,而她當時進到市府後,柯文哲就把許多陳年老案一一審視。北纜案經過多次府內會議決定不續建後,廠商爭取8億多的損害,府內精算後決定後續依合約處理雙方爭議,經過正式調解、進入仲裁程序,最後作出仲裁決定,才真正善後了這牽拖20多年的爛攤子。
黃珊珊強調,他們本來就打算在任內解決北纜案,只是訴訟時間不是他們能控制的,也不可能先編列預算,判決出爐才能知道要賠多少。黃珊珊也指出,「柯文哲是來解決問題,善後3任市長留下的爛攤子」;黃珊珊並提議,這筆錢可以用追加預算方式儘速提報議會,就不必再吵利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