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賣回 收款反悔
羅明輝表示,羅家在台北市陽明山菁山路有一棟透天厝,是父親在1980年代出資興建,分別登記在羅父和4個兒子名下,二哥羅明華擁有地下1、2樓和1樓,共3層,其他3兄弟則一人持有一層,大家協議將房子隔成數十間套房及雅房,出租給附近文化大學和華崗藝校的學生,租金則皆由羅母代收、代管。
針對相關指控,羅淑蕾全盤否認,強調羅明隆因為吸毒欠錢,到處借款,所以才將房產抵押給羅明華,而羅明輝則因涉賭、需索無度,之前已領取羅母存款超過5千萬元,他說的話根本不可信。另外,弟媳魏家伶過去也曾吸毒,才會到處借錢,她本身也是魏的債主,魏至今都沒還錢。對於羅淑蕾的反控,羅明輝及魏家伶也矢口否認,並表示要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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