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訴。」
【鏡相人間】我不願讓妳一個人——#MeToo發聲反挨告 女演員Mia的倖存之路

台灣#MeToo爆發至今一年有餘,性暴力倖存者的故事迅速走入公共視野,又被淡忘。事實上,就在公眾記憶逐漸模糊的時刻,許多倖存者們遭提告,此刻正經歷訟謗之苦、司法煎熬。
女演員Mia去年6月指控男演員黃健瑋曾在她服用史蒂諾斯藥物後,對她乘機性交,10月遭黃健瑋提告妨害名譽。今年8月,北檢認為Mia發文內容詳細、也提出就醫證明及處方箋,加上數名親友作證,綜合審酌,認定Mia發文內容是根據親身經歷發表評價,全案處分不起訴。罕有人知的是,黃健瑋對此不服,聲請再議。截至截稿,結果尚未出爐。
「說出真實經歷」之後,一個台灣女生可能經歷什麼?本刊追蹤超過一年,陪同Mia兩度出庭、尋找證物、訪談相關證人,記下她的倖存之路。與此同時,我們訪談兩名北藝大校友,她們表示曾在就學期間遭遇不同程度的性暴力,行為人皆指向黃健瑋。她們甘冒風險,畢業多年後回到母校,要求北藝大進行性平調查,只因「不想讓Mia這麼孤單」。
今年8月27日,演員Mia(唐宛彤)傳來訊息。我回撥電話,她哭著不斷重複幾個字,那些字句黏糊潮濕,彷彿一團血肉。我花了點時間才聽清楚,她想說的是:「我第二次去北檢開偵查庭,看到黃健瑋陳述,怎麼跟當年不一樣?他為什麼說,跟我發生合意性交?我覺得我完了…」「我以為,我就要被起訴了…」

此刻距演員黃健瑋去年提告Mia妨害名譽,來到第315天。「每一天,我都會打開手機,看結果出來沒有?然後,在心裡劃掉那一天。」Mia說:「我總覺得那『一劃』,是劃在我身上。」
這一天,Mia終於不需再劃掉自己。同一天,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遭求重刑12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京華城案遭質疑護航業者,北檢拘提市議員應曉薇;劉姓保母虐童致死,北檢起訴兒盟社工。為了這紙不起訴,Mia幾乎以命相搏,此刻它卻輕飄飄地,埋在一則又一則即時新聞裡。
「我問媽媽,妳被強暴過嗎」
去年5月,台劇《人選之人》帶動全民討論性平議題,全台#MeToo運動爆發。42歲的Mia看著新聞,忽想起17年前往事,6月11日凌晨,她在臉書寫下「限友、鎖家人」發文,提及2006年,得到電影短片演出機會,拍攝期間在台東過夜,彼時她曾與工作人員們提及,醫生開了Stilnox(史蒂諾斯)、Xanax(贊安諾)等藥物,協助她快速入睡。「晚上劇組有人揪團唱歌,住我隔壁房間的男演員敲我房門,問我去不去,我說我要睡覺。」
「然後是隔天一大早,我在旅館(台東旅館房間)的床上醒來,發現自己什麼都沒穿。」「但我沒有記憶了,正確地說,我只有一點點零碎的記憶,但我無法判斷真假。我找了該名男演員詢問昨晚發生什麼事,他說他喝醉了,還問我為什麼不叫?其他女生都叫得很大聲。他還說,我沒有反抗。」「但幾年後,我喜歡的男生跟我說:這名男演員絕對知道妳(當時)吃了藥。」「我不看台劇。另一個不曾說出的原因是:我不想看見那個人的臉。」

Mia不曾預期,這篇並未點名「那個人」的限友文,很快被截圖外流,上傳至PTT。全網熱議,「那個人」就是《人選之人》男主角黃健瑋。彼時Mia思緒混亂,尚未決定是否具名指控,看了幾則留言,至今難忘:「台女不意外」「又是房思琪體?」「匿名(爆料)就是假的啊!」
黃健瑋否認指控,強調「我從未對Mia女士做出違背意願或趁(乘)機性交等違反法律的行為。」黃妻蔡亘晏力挺:「健瑋年輕時的確情史豐富,我和他結婚之前就已經摸透透他的過往了,但他是一個做事有底線、有原則的人,不會做出違法的事。平日裡關於錯誤,有做過的,他一定會承認並且道歉改進;而關於那些沒有做過的事,我自己是當梗(哏)圖在看。」
7月1日,沉默多日的Mia決定具名指控黃健瑋。她返回中部,當面告知父母17年前發生之事,讓兩老有心理準備。「我爸很安靜,他完全不知該怎麼反應。我媽說,不要講,出來講的女生,以後都不會有好下場。我在想,媽媽那句『不會有好下場』,是擔心我被貼上羞辱的標籤。我問她:『媽媽,妳有被強暴過嗎?』媽媽說不出話來。」
「我的遭遇,不是你的哏圖」
面告父母後,Mia在臉書公開發文:「2006年,短片《贖金》拍攝期間,黃健瑋在我服用史蒂諾斯之後,對我趁(乘)機性交。」同時,Mia引述黃健瑋北藝大同班同學Z曾問她:「妳是不是和黃健瑋上過床?」「我早就聽說過妳的名字了,黃健瑋說過的女生,妳的名字最好記。」「黃健瑋絕對知道妳吃了藥。妳不是第一個。」
「接下來是一連串的逃避與自責,」Mia寫下十多年來生活,「我避免看與黃健瑋有關的新聞、他的戲、和他有關的所有事情;責怪自己為什麼蠢到讓外人知道我在服用史蒂諾斯。」「我一直逃、一直躲,即便這些年,我慢慢明白什麼是『趁(乘)機性交』,甚至在我寫下限友文的那一刻,我都不願意面對這件事:我不願意承認自己是『被趁(乘)機性交過的女生』。」
Mia公開寫下:「請你(黃健瑋)和你的妻子收回『情史豐富』『當梗(哏)圖在看』這些話。你對我做的事不叫情史,我的遭遇也不是梗圖。我能理解你們必須否認,但否認之餘,實在不需要附帶嘲笑。」此後數日,她發文全設公開,並直接標註黃健瑋臉書帳號。留言湧入,有支持也有攻擊,她沒有刪除酸民留言,但實在傷心:「為什麼一個女生被傷害之後,整個社會,會繼續傷害她?」

同年7月,一名L先生控黃健瑋曾下藥迷昏其前妻,再與她交往同居。黃健瑋反擊,與L先生的前妻當時是「相戀、同居」關係,並稱被L先生限制行動,因「恐懼無助」才寫和解書。Mia引用新聞,感嘆「交往對象」4字太侮辱人。當時的Mia還不知道,前述發文,都將成為黃健瑋控她加重誹謗的「告證」。
2023年7月初,Mia與我首度見面,彼時她的伴侶Xavier(化名)不大贊成她與媒體接觸。深聊才知,Xavier擔心妻子受傷;Mia具名指控前,Xavier曾問:「如果我們的婚姻停留在妳公開身分的那一刻,怎麼辦?」她反問:「如果我們的婚姻停留在『算了』那一刻,怎麼辦?」
Mia終究沒有選擇「算了」,但婚姻觸礁是事實。#MeToo後續輿論、法律戰都還沒開始,二人在同一屋簷下,已經歷好幾回合戰爭—情緒風暴中,誰也接不住誰;Xavier擔心,在17年前沒保全證據的情況下,若對黃健瑋提告,只會換來敗訴;又憂心Mia公開發聲,反被提告誹謗。
短短1個月內,Mia二度輕生未遂,抗恐慌藥物被醫生調到最大劑量,每天吞藥12顆。Xavier夜裡則嚴重磨牙,需看面顎關節門診。8月,二人協議分居。
「我不能讓法院認證他無罪」
8月3日,Mia原與我約好見面,卻失約。失聯半日後,她發訊頻頻道歉:「對不起,對不起,我作息亂到藥物也調整不過來。我吃藥強迫自己早睡,結果昏睡到現在。」過往數日,她偶爾發訊:「醫生開給我雙倍藥物。」「又錯過諮商。我爬不起來。我不想醒來。」
9月,Mia帶走家裡的貓,搬離台北。與伴侶分居後,關係裡的衝突減少了,孤獨與恐慌感卻與日俱增。Mia台大中文系、紐約電影學院表演藝術碩士畢業,2016年起往返兩岸,不定期開設精緻小班表演課,曾在中國擔任紐約電影學院助理講師、外師助教,週薪800美元,最高月入新台幣10萬元。她此刻體認到,在憂鬱症面前,再傲人的學經歷都是廢紙。她在台中租房,靠存款和父母不定期的接濟度日,嚴控每月花費低於15,000元,換算下來,每日伙食、交通、水電費加總不能超過500元——這意味著,看心理諮商、朋友邀約上台北看表演,都得擱置或婉拒。
9月中,Mia終於不再感到那麼孤單。點頭之交陸續發來問候、陌生人替她的文章按讚打氣,Jackie(化名)是其中之一。深聊後,Mia發現Jackie願意無條件相信她,是因遭遇相似。茫茫網海裡,二人抓住對方,分享倖存者才懂的故事和語言。Mia不曾想過,自己竟成了其他倖存者的重要他人;而素昧平生的網友Jackie,數月後竟願意為她出庭。
10月18日,Mia傳來訊息:「黃健瑋對我提告了。刑事,妨害名譽。」她補充:「但他隨時可能對我民事求償。」
她吞了更大劑量的鎮定藥物,趁著清醒時上網、寫臉書,打了許多電話,詢問當年在劇組工作的夥伴,是否有人願意提供人證、物證?友人建議,可試著申請用藥紀錄,證明她當時服用史蒂諾斯;也有人建議她至17年前事發的台東旅館詢問住宿紀錄。機會渺茫,她仍決定一試。她找到《贖金》的導演,導演竟留著當年台東「新新大旅社」的住宿單據。這名導演不願具名,但願意接受我們訪談、也願提供單據照片:「近20年沒聯繫了,我們公司帳冊資料都要保留。我回去翻,就找到收據。」

10月21日,Mia傳訊:「我好想告黃健瑋。應該說,我好生氣,為什麼我(證據不足)沒辦法提告他(乘機性交)?昨晚,我多吃了6顆藥,才慢慢穩定下來。」「今天醒來,理智回來了。我要讓法院認證:我說的是事實。我不能讓法院認證他無罪。」
10月23日,Mia行程滿檔。她前晚先回台北,宿在旅館,隔日一早前往尤美女律師事務所,做完法律諮詢,直奔馬偕醫院,申請17年前的用藥紀錄。當她填妥病歷資料與醫療影像申請書、完成繳費,已近傍晚。她沒有食欲,隨意在路邊坐進飲料店,並未進食。
「我的言論,被傳票限制了」
即使夫妻分居,Xavier仍趕來陪伴妻子。Mia迅速盤點要做的事,「尤律師沒有收我諮詢費,但開庭日她不在國內,我想諮詢其他律師,但律師費恐怕很高?」她又不解:「妨害名譽為什麼不能除罪化?收到傳票那一刻,我的言論就被限制了。」Xavier終於開口:「拜託,妳如果又在網路寫什麼,都可能被對方追殺。」Mia駁道:「你就是希望這段時間(偵查階段),我都不要說話。」Xavier無奈:「對,因為妳的官司,我好幾晚睡不好了。」
10月24日,Mia傳來訊息,延續前日的夫妻爭執:「我的壓力來自訴訟的不確定性。」「我被強烈建議不要對外公開發言、不要寫臉書,如果這是黃健瑋的目的之一,那他做到了。」

11月1日,Mia從台中北上,宿在旅館一夜,隔日早起,我們陪同她再度前往馬偕醫院。只見她從櫃檯人員手中接過上週申請的大疊資料,緊抱胸前,我以為她會立刻拆閱,她卻說:「我沒勇氣現在看。」她踱回旅館,深呼吸,把所有文件平鋪床上,很快找到2006年在馬偕精神內科就診、醫生開立處方藥物史蒂諾斯幫助入睡的紀錄。
11月2日中午,Mia抱著厚厚資料,直奔律師莊喬汝的事務所。此刻距第一次偵查庭剩不到1週,Mia與律師討論案情,Xavier與我在隔壁會議室等待。Xavier擔心任何變數都會影響檢察官心證;希望我允諾,不會在偵查階段撰寫任何相關報導。
Mia步出辦公室時,主動詢問莊喬汝委任費用。莊喬汝答,她是台灣「聲援#MeToo控訴人」義務律師團成員,義務辯護不收費。Mia先是愣住,然後道謝,眼眶潮濕。

「當一個人鼓起勇氣,講出痛苦經歷,所有痛苦經歷卻都被反覆檢驗,要她證明『那是不是真的』,這對一個人的精神傷害,是常人難以想像的。」莊喬汝說:「對被害人而言,他/她就是自己的證人,可是,法律不是這樣運作的。法律只看證據,被害人要回想細節,要把記憶拉回受害當天,有沒有證人?有沒有證物?令人痛苦的事,他/她們卻被要求,要百轉千迴地去回想。」
11月7日,台北地檢署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Mia。偵查庭後,Mia在律師、Xavier陪同下,穿過大批鎂光燈,一語不發,跳上計程車。「我所有資料都準備2份。一份給律師,一份裝在行李箱…」離開法院後,Mia像個好學生,不斷復盤卷證、回顧與檢察官的對話。此刻她想起網友Jackie,「我告訴檢察官,黃健瑋對Jackie做過違反意願、觸碰身體的事。檢察官希望傳喚Jackie,但我擔心,Jackie身分會不會曝光?」
帶著不確定感,Mia拖起行李箱,隻身跳上高鐵。離開台北,她才傳訊告知,出庭前一晚,內心恐懼,「有什麼一直湧上來,後來直接衝到洗手台吐。」
此後數日,Mia打起精神,密切聯繫相關證人。當年詢問Mia「妳是不是和黃健瑋上過床?」的關鍵證人Z,幾乎與所有人失聯;其他間接聽聞此事人士,作證意願都不高。Jackie則說,如有需要,願向檢察官陳述自身經歷。
戲劇圈朋友私訊Mia:「不會有人相信妳的。妳只有一個人。像是NONO,至少有很多人出來指控他(性侵)啊,這還比較可信。」她憤怒回訊:「『真的假的』這件事,是由受害者的人數來認定嗎?就算加害人一輩子只做過這一次,他還是做了啊。」
「他猥褻了我,而我卻道歉」
Mia此刻還不知道,有另一群人,可能比她更關心這場官司。這群人沒機會上法院,但選擇回到事發的北藝大校園。北藝大戲劇系校友Terry(化名)是其中一人。
「我很在意Mia的案子。我覺得她非常有勇氣。但,這也讓我想到20年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每次想到,我情緒都會湧上來。」沉默20年,今年10月,Terry決定接受訪談。
2023年11月,Terry向北藝大提出性平申訴,回母校出席性平會,說出發生於2003至2004年間遭遇:「某天大家在學校排練教室休息,黃先生(黃健瑋)把我帶到隔壁教室,什麼也沒說,把手伸進我褲子。我記得…那是一個白天。」
她音調平穩,除了偶爾的沉默和停頓,幾乎沒有情緒。「黃先生是大我2屆的學長。我沒有大聲呼救,只是用身體去迴避這件事,然後我逃出教室。事後,我沒跟任何人講。」「北藝大學長姐弟妹的緊密度很高,我不想鬧大,擔心造成氣氛不協調。」「當時的我,單純天真又鄉愿。」
她心裡有數,年代久遠又缺乏證人,結果恐怕不利,「果然,性平委員問我證人?我提不出來。當年那間教室裡發生什麼,只有我和黃先生知道。」Terry後續收到北藝大通知,性騷擾不成立。

但Terry的故事,只對性平會說了一半。「大學畢業後,2008年又發生一次…當時我參加巡演,在外地住宿,黃先生找我去他們房間喝酒聊天。我很猶豫。但黃先生說他房裡還有另個學長,我非常信任那位學長,覺得有其他人在,應該很安全吧?結果一進去,另一位學長根本不在。」
「我猜,我信任的學長被提前支開了。」「又一次,黃先生把手伸到我褲子裡。我還是沒有勇敢地立刻轉頭離開。」「我一直道歉,跟他說對不起、我現在不行、我狀態不好、可不可以停下來?」「道完歉,我就離開了,一出門,另位學長回來了。我裝沒事,之後幾天,演出還是繼續。我和大學時代一樣,不想破壞氣氛。」「當時,我有種『只要留面子大家就沒事了』的感覺。哈。後來我常常問自己:到底想留面子給誰啊?」
「這幾年,我一直想,當初我為什麼要對黃先生說『對不起』、求他『可不可以停下來』,而不是『你不可以對我做這種事』?」「黃先生猥褻了我。我卻感覺好像是…他要賞賜我一樣東西,而我沒接受——所以,我該道歉。」Terry從少女反省到中年,花了20年想通一件事:「年輕的我,習慣打壓自己、把自己擺在弱勢位置。面對學長黃先生,我把自己降得非常低。」
「黃先生兩次對我猥褻,都沒說話。我感覺,他的肢體語言好像是:『妳知道我要幹嘛吧?我要對妳做這件事了。』」Terry回想過往,竟發出奇異謬讚,「黃先生真是個徹頭徹尾、天生的演員啊。好像只要靠著表演,就能達成一切。」
Terry至今沒對黃健瑋提告,其中一原因是不想上法院。「我唯一證人,與黃先生同房學長,但那學長在演藝圈,我不想造成他麻煩、我不想去求任何人--到現在,還是有這種心情。」「不過,如果遇到性騷擾,現在我會拒絕、斥喝。所有人的面子,對我來說,不再那麼重要了。」
「我仍像學生時代一樣害怕」
若不是Mia去年的發文,Terry不會在畢業20年後,與北藝大戲劇系同班同學扶若芸(化名)聯繫。二人沒有私交,大學畢業快20年,聯繫彼此,是因#MeToo運動期間,她們輾轉得知,對方在校期間都有受害經歷。如今,扶若芸事業和生活重心與台灣演藝圈完全脫鉤,同意匿名受訪:「我不在戲劇圈、不需靠這些人吃飯。和其他還在戲劇、影視圈的同學相比,我沒有顧慮。」
她回憶:「就讀大學時,有次排戲我遲到,一進教室,燈全被關掉,一片全黑。我被撲倒在地,雙手雙腳都被抓住,有人開始親我的脖子。我的身體無法動彈。我很害怕。我覺得…我好像快要被強姦了。然後,燈亮了。黃健瑋笑著對我說:『這只是一個練習啦!』」
扶若芸至今無法確定,當年是誰親了她的脖子?是誰授意用這種方式,對她進行「練習」?「我只記得,我好害怕。我沒有明確證據,證明這一切是不是黃健瑋主導的?但他是在場年紀最大的學長。黃健瑋得到老師的授權,指導我們排練。」

「這件事,對我影響很大。後來,每當我看到黃健瑋,不至於覺得噁心,但感覺很複雜。去年6月,我讀Mia文章留言,很多人講話很難聽。看著她孤軍奮戰,我很心疼。」扶若芸嘗試做點什麼,「去年6月中,我用匿名方式,在PTT上請人代po我的經驗,但不敢公開點名黃健瑋。我怕他告我。可是,我又不希望Mia那麼孤單。我覺得,恐怕只有趁這時候(#MeToo運動)講出來,才有人聽。」「說來可笑,畢業那麼久了,我仍像學生時代一樣害怕。」
去年10月,扶若芸得知黃健瑋控告Mia妨害名譽,想起往事,她決定先擱置自己的害怕,通報北藝大性平會,盼母校調查。今年初,扶若芸向單位主管請假回北藝大,在性平會上說出自己的經歷,講著講著,忽然就哭了,「其實我到現在都搞不清楚,當時,我到底是為自己而哭?還是為他人而哭?」「性平委員問我有什麼訴求?我說:『我希望黃健瑋不要告Mia。』」黃健瑋沒有因此撤告,性平調查最終也以「不成立性騷擾」結案。
「也許,我無法在演藝圈立足了。但是,我想戰鬥下去。」Mia的情緒彷彿鐘擺,在振奮與悲觀之間迴盪,「吃藥也好,諮商也好,我就是去面對。我也沒想到,我會在尋找人證、物證期間,發現其他人的案情。這才發現,我真的不是一個人。」
「為什麼你想保護我,卻讓我噤聲?」
時序入冬,等待彷彿沒有盡頭。12月13日,Mia與伴侶再陷爭執。她傳來訊息:「老公第N次叫我發文要小心。他說:『我知道妳沒有錯,我也討厭自己一直叫妳不要講話…對不起。』我對老公說:『不要跟我說對不起,這幾個月,我聽到好多對不起,連我自己也常說對不起,但我對不起誰了?為什麼你想保護我,直覺反應卻是叫我噤聲?只有問出那個問題,我們才不需要無限迴圈地一直說對不起,而始終聽不到加害者的道歉。』」「就在我們傳訊息的現在,每分每秒,都有性侵案正在發生。受害者為什麼不敢講?因為社會眼光、因為結構與體制。」
12月15日,她趁清醒時發來訊息:「睡眠時間很長,中間斷斷續續與Jackie、律師群組傳訊。」「日後我打算透過媒體或臉書對外表示--『偵查期間發現另有案情,受侵害程度不一。』」
12月底,我們約在她台中租屋處見面。她與世隔絕多時,只喝爸爸送來的安素。訪談過程,她多次手捏衛生紙撿拾地上每一根頭髮,我這才知她有嚴重潔癖、容不得白色地磚上有一根新落下的頭髮。即使憂鬱臥床,多日米水不進,她仍每日試著下床、拖地、換貓砂。
「一開始,我很猶豫,要把黃健瑋的名字說出來嗎?我說過,我真正在意的,是整個結構。朋友告訴我,那是一個好的時間點;如果沒有這場#MeToo運動,我可能永遠不會說出來。最終,我說出了他的名字。」她回顧,半年前壓力太大,網暴令人難招架,「具名指控黃健瑋之後,我跟老公之間的話題,只剩這件事。他很痛苦。後來,我刻意避開這話題。」「可是,傳票來了之後,我和老公之間,又只剩這件事...。」
「以前聽人家說,罹患憂鬱症的人,只要能起來走幾步路、洗澡,就是大進步,現在終於知道,他們在說什麼。」來到台中之前,她最高紀錄不吃不喝、不洗澡,一睡三天。9月搬到台中後,她每天醒著時間,盡量少花點錢、不碰黃健瑋相關的事。氣力緩慢恢復,卻又接到傳票。
她回憶:「說出來以後,好像所有人都覺得我是錯的。孤獨感很重。我想關掉所有東西,想讓所有糟糕的情緒、言論,離開我的身體。所以,我吃下比以前更多的藥。」「一開始惡意言論很多,最多人問:『妳幹嘛不直接告黃健瑋?』『找其他受害者出來講啊!』可是,我17年前就沒有保全證據;而且,我怎能逼其他倖存者出來講?我覺得說這些風涼話的人,好像在平行時空。」
「我要做點什麼,讓她無罪」
「我和幾位朋友,都經歷過和Mia類似的遭遇,受害程度不一。」Jackie幾經思考,決定匿名受訪,「我曾被黃健瑋猥褻。但因事隔多年,曾經的受害者,手上都沒有證據了;我很清楚,我的事件不可能進入司法程序。」「可是今天,我看到一個受害者被告了,會覺得…我可以做些什麼?至少…要讓她無罪吧?」今年初,Jackie親赴北檢,向檢察官說明自身經歷。
「#MeToo如果有中譯,應該翻成:『不想讓妳一個人』『不想讓那些女孩(或男孩)像當初的自己一樣,那麼孤單』。」莊喬汝曾看過這樣的詮釋,覺得動容,她憶起曾協助多起性侵被害人訴訟,許多人原打算把被侵害的祕密帶進棺材,站出來,幾乎都不是為自己。
例如,莊喬汝曾協助一名被害人,少時遭校隊教練性侵,成年後發現那名教練仍在學校繼續任教,她知道,一定會有學妹受害;為了不再讓悲劇重演,她甘冒風險、選擇發聲。
時序進入2024年。1月,Mia陸續發訊:「這段時間,我不去看#MeToo運動又發生什麼事。刻意隔絕。」「我進入鬱期。不知為何,我不知道熱情在哪裡?」以往在台北謀生,機會與人脈常來找她;而今到了台中,她得非常努力,才能有一絲被看見的機會。以及,她其實很懷疑:「整個演藝圈,會不會再也沒人敢用我?」
1月25日,她傳來訊息,對偵辦進度感到焦慮,「我的案子,很可能要拖到春節後…」「我不懂,為什麼要拖那麼久?」
2月17日,她表示正在執行「努力壓低生活費計畫」,幾乎只喝安素度日。我回訊,還是要吃固體食物;她答:「好啦,我會去買茶葉蛋。」「我發現,吃蘇打餅乾+茶葉蛋,最能省錢。」
3月某日,她傳訊:「Jackie出庭了。」「從前我睡前才吃鎮定劑。現在變成,我白天也要吃鎮定劑。隨時都可能恐慌發作。」
4月1日,愚人節。Mia發來訊息表示正在準備遺囑。這不是一個玩笑--官司結果未明的時刻,她和原生家庭成員爆發衝突。憂鬱病況加劇,她被診斷出重鬱症。
「如果人生因此被卡住,那才真的輸了」
4月2日,Mia傳來語音訊息:「我知道性暴力永遠不會停止。我希望,如果有人受傷害,她們不會被…」說到一半,她說不下去了,試著把話說完:「我希望,她們不會被狠心的對待。」「這場運動,受害者(和他們的重要他人)之間,也許誰都沒辦法扛著他人,再走下去了。」「我一直想,弱弱之間如果不要相殘,有沒有可能團結?我很悲觀--除非這些弱者,他們慢慢變強。可是,有些弱者,一輩子都沒機會變強。」
4月中,她發來語音:「最近我沒力氣寫臉書。」「我有按時吃藥,但沒辦法吃飯。」「我相信我會好起來…,只是一直在等:我會被起訴,或不起訴嗎?什麼時候,我有力氣正常生活?」

她想起數月前,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尤美女和她分享的一席話:「尤律師說,倖存者的生活一定要向前。因為,訴訟是以年來計算的,妳不可能因為一個訴訟,人生就卡了1年、2年。如果人生因此被卡住,那才是真的輸了。」「她鼓勵我,一定要繼續日常生活。」
「李敖不是說過嗎?我告你,訴訟重要的是過程,不是結果。」尤美女觀察,許多性侵案件,加害人控被害人妨害名譽,「重點不在『告得成』,重點在讓你受苦煎熬、最後閉嘴——被告會被詢問非常難堪的問題,很多人撐不住,最後投降,要嘛閉嘴,要嘛道歉。」
尤美女直言:「通常大家會相信法院。以為到了法院,就會得到公平正義。我認為,這都是過度期待—法院審理只是看證據。加害者拖時間、放煙霧彈,這些都很常見。」
「#MeToo運動最重要的,是讓被害人肯認自己沒有錯,錯的是環境,並且,得到社會的肯認—這過程,本身就是療癒。」尤美女強調,去年全律會與婦團組義務律師後援團,就是希望被害人不被噤聲:「他/她們好不容易說出來,社會不能逼他/她們縮回去。我們不是法官、檢察官,但在這過程,至少能給受害者能量。」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彭渰雯進一步指出,截至今年10月,後援團累計接案13件,被告案由皆是妨害名譽,除了2案是因協助案件當事人發聲或聲援,其餘11案的被告,皆是性暴力案倖存者。截至目前,5案不起訴、1案起訴、1案告訴人撤告、3案當事人撤回申請,另有3案結果尚未出爐。
「開完庭,生命值剩0.1」
生活緩慢往前。4月底,Mia表示正在研究報名一系列在台中開設的表演工作坊,「我要慢慢好起來、我要去報名表演課、我要去健身、我要吃東西,才能面對官司、才能做更多有意義的事。我必須好好的、讓自己變好。」
5月初,Mia傳來截圖,表示已經完成報名表演工作坊,生活重心轉移。一週後,她通知我:「要開第二次偵查庭。」「我狀況不好,這兩天又掉下來了。不知開庭那天,我狀態會怎樣?」「我已經在思考:如果我這輩子都好不起來,要怎麼辦?」「如果要好起來,我要有經濟支撐、至少要有經濟能力,好好看諮商。而這一切,都非常燒錢。」
5月18日,第二次偵查庭前夕,她表示睡眠很亂,即將北上出庭。「現在,就連吃安眠藥,我都睡不著了。我好擔心睡眠狀況影響出庭表現。應訊是很需要專注的事。我不能精神恍惚。」
5月21日,Mia第二度前往北檢出庭。不知怎的,偵查庭開了超過1小時還沒結束,前來陪伴的Xavier來回走動,愈發不安。
晚間5時許,Mia步出偵查庭,淚流滿面:「我、不、會、和、解。」
Mia離開法院,找了間麵店,勉強吃了幾口麵條。她始爬梳,偵查庭上黃健瑋、證人Z的說詞,皆與當年有很大出入,「他們的說詞為什麼match不上?」另件讓Mia崩潰的,是L先生那件與她無關的「案外案」——她得知L先生也遭提告,事證對L先生不利。
吃完麵,Mia拖起行李,前往高鐵站,準備回台中。回家後她陸續發來語音訊息:「回家路上,我不斷在每個可以坐下的地方坐下,才有辦法往前走。」隔2日,她傳來的語音訊息,聲音比先前更虛弱,「我現在很不好。我開完庭,生命值大概剩下0.1。」「我差點錯過今天的診。最後一刻才看到醫生。」
「我認為,我有被起訴的可能性。這幾天,我想到一些細節,覺得我應訊時,腦袋沒有那麼好。有些細節,當場就可以回應檢察官了,可是...我現在才想到該怎麼回答。」字裡行間都是懊惱,她做了最壞打算:「如果被起訴,就兩審。可能要走一年?兩年?不知道。」「以前,我覺得自己在谷底;現在知道,今天才是『谷底的另一個谷底』。去年我還有力氣生氣。現在,我連看看外面發生什麼事,都沒力氣了。」
5月30日,充滿無力感的Mia收到陌生人私訊,對方說:「我開偵查庭的時候,檢察官問我為何隔了15年才提告?我回答,我不想讓我的孩子活在暴力犯罪者不用付出代價的世界。」「說出自己的事情之前,我看到妳的事件。謝謝妳,給了我一些勇氣。」Mia讀完,情緒複雜,「我完全不認識這個女生。我也沒想過,這樣子的我,可以影響其他人、給他/她們勇氣。」

6月,Mia傳訊息的頻率明顯降低,「我暫時不上台北了,要開始上表演課。」
7月初,她傳訊表示生活狀態逐漸穩定,「我喜歡這個穩定。」
7月8日,沉默已久的黃健瑋在臉書刊登「L先生的道歉聲明」截圖,寫下:「感謝檢調單位的心力,也感謝所有願意說出真相的人,去年的這一事件已和解落幕。生命的課題讓我們一起成長,我們繼續學習。」同一日,數家媒體以「黃健瑋收道歉聲明!」「遭爆#Metoo一年還清白」作為標題;其中一家平面媒體竟將內容錯置為「時隔1年,黃健瑋正式收到道歉聲明,Mia坦言先前所言全為不實指控。」莊喬汝立刻通知該報:「貴報刊登內容嚴重與事實相悖,請立刻下架不實新聞。」該報這才下架錯誤內容。
「只要有一個網友把不實新聞當真,就會對倖存者造成巨大傷害。一般民眾不會去細分:到底發生什麼事?L先生的案件帶給Mia很大壓力。」莊喬汝觀察:「如果外界操作,是對被害人一直施加壓力,有些被害人是走不到最後的。有人官司打到一半,就放棄了。即使知道勝訴機率很大,他/她們仍說:不要了。因為,在訴訟歷程中,他/她已經被畏懼感壓垮了。」
縱然畏懼,但Mia沒被壓垮。只是,不管如何澄清,輿論已受影響。Mia與友人收到多方查證:「Mia向黃健瑋道歉了?」一夕之間,她忙著澄清,自己的案件還在偵查中,而她本人並未向黃健瑋道歉。至於L先生,行蹤從此成謎。
「抵抗像小石頭丟進池塘裡」
8月8日,Mia發來訊息:「剛剛順利心理諮商了!」「性侵議題,心理師說尊重當事人意願,會通報。接下來,社工會介入。」「我現在才知道,政府竟有這樣的承接系統!」8月9日,Mia接到社工電話,社工立刻接手,告知並協助她申請各類補助資源。
8月19日,她傳訊更新近況:「繼續心理諮商。經濟稍微有壓力,但快樂很多。」經社工提醒,她才知道各地方政府都有提供性侵被害人心理復健費用補助,她的個案從台中市被轉介到新北市,而新北市對性侵被害人最高補助是12次心理諮商、精神醫療服務費用。
去年暴瘦至41公斤的她,體重直線上升。但她說,胖得太快了,未必是好徵兆,「也許因為換了新的精神藥物,刺激食欲。下週回診,來問醫生。」
8月27日,Mia獲不起訴。據不起訴書內容,檢方認為Mia將自身經歷發文,並無誣陷、毀損黃健瑋名譽的犯意。幾小時後,她卻傳訊:「我現在狀態沒有很好,先吃藥壓下來。」她不明白,為何不起訴了,身心狀況卻突然轉壞?「明天精神科回診,然後我會去找心理師諮商。我要找出可能的原因與應對方法。」

與此同時,Jackie、扶若芸、Terry也一直在等待結果。Jackie說:「當我看到Mia不起訴的消息,我告訴她:這種事,講『恭喜』,真的很奇怪。但是,恭喜妳。」
扶若芸受訪時說:「當L先生向黃健瑋道歉時,很多人誤以為Mia道歉了,這件事讓我很生氣。這段時間,我一直覺得悶悶的,直到Mia不起訴的結果出來,我覺得:終於!這個結果好重要!結果,這消息就這樣被帶過、甚至被蓋過了。直到現在,我還是覺得悶悶的。」
「我好討厭我自己,每天搜尋引擎上都出現『黃健瑋』3個字,但我就是忍不住,每天都去查!」Terry同樣緊盯各大媒體,「今年8月,Mia不起訴消息出爐,這是#MeToo運動很重要的里程碑,我每天搜尋相關報導,發現沒什麼聲量。每次看到Mia新聞,我都覺得…真的好心痛…」

Terry坦言,若非Mia去年發文,她不會有勇氣說出自身經歷。但她同時看見,發聲需要付出代價,「如果當時我站出來,現在就會遇到Mia面臨的所有事——被網暴,還要被提告。」Terry受訪期間,幾乎始終以「黃先生」稱之;「黃先生和一些媒體,一直公開講『L先生道歉了』那件不相干的事,完全不提Mia不起訴。好像這樣做,大家就以為黃先生是清白的?」「我忍不住,在自己的社群媒體發文。」
這篇文章沒有標點,像首短詩,全文沒點名黃健瑋,也以「M」取代Mia。但看得懂的人,就是看懂了,有老同學傳訊給Terry:「原來妳也遇過…」我們徵得Terry同意,部分引述:
「我永遠記得在大學教室裡你對我做了什麼/我永遠記得巡演外宿時你對我做了什麼/同樣的行為我相信不只M也不只我(經歷過)/這些事情是多麼的相似/而你說沒有/你覺得那叫合意/我不認為/我也不會忘記」
「只是我們始終這麼小/後續新聞報導(篇幅)如此小/真讓人生氣無奈/但也覺得心中有所安慰:她(Mia)並沒有受到起訴」
「M如此努力/我欽佩她的勇氣/我也感謝學妹與友人的陪伴/雖然我們的抵抗/看起來像是一塊小石頭丟進池塘裡」
「某個部分的我,又死掉了」
我們向北藝大查證,是否召開與黃健瑋相關的性平調查?若有,共幾起?校方不願正面回應,僅回覆:「本校收到校園性平事件調查申請時,皆依《性平法》相關規定辦理並召開性平會議。另依《性平法》27條規定,校園性別事件需經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之同意,方可將事件之有無、樣態及處理方式予以公布。」
同時,我們向黃健瑋經紀人查證:黃健瑋是否回到北藝大出席性平調查?針對Mia不起訴,以及黃健瑋不服不起訴結果,聲請再議,有何評論?對此,黃健瑋經紀人並未正面回答,僅回覆:「😊沒有特別要回應的,謝謝您🙏我們會繼續努力。」「該配合的都有盡力配合。」
9月初,Mia在新北市找到租屋處。在網路上發言,她漸趨謹慎,但感慨發來訊息:「說出自身經歷、書寫他人經歷,都有被提告風險。妨害名譽成了加害者的護身符,可是,名譽,明明是他們自己的行為毀掉的。」
10月初,Mia忙著打包、帶著貓咪回到北部,準備迎向新生。截稿前夕,Mia獲悉黃健瑋對檢方不起訴她的結果不服、聲請再議。若高檢署檢察官認為不起訴理由合理充分,將駁回再議申請;反之,若高檢署認定北檢偵查不完備,案件將被發回續行偵查。

「如果案件被發回,所有程序要再走一次,你以為訴訟之路走到終點了?對不起,一切又要重來。」莊喬汝補充,對民眾而言,訴訟壓力已很巨大,對性暴力倖存者而言,更難承受:「他/她以為看到盡頭,又要折返,再一次,走過那條受創的時光迴廊。」
「Mia熱愛表演,對教學也很有熱情。」馬克吐溫國際影像公司總監、《國際橋牌社》外傳《和平歸來》製作人汪怡昕觀察,Mia極有紀律,曾在《和平歸來》擔任護理長,角色分量不重,卻非常認真進入角色。
汪怡昕回憶,《和平歸來》去年上映不久,#MeToo運動爆發,他接到Mia來電,「聽得出來她非常低潮,但沒說發生什麼事。她猶豫很久,才說了黃健瑋的事。」汪怡昕發現,Mia曾陷自我懷疑:「第一,近20年前的事,她沒有一刀斃命證據;第二,演員一定會擔心業界封殺;第三,她要顧慮周遭親友伴侶立場,很多人勸她:就讓它過去吧。最後,她勇敢說出來,網路上又出現一堆質疑謾罵,她要對抗謊言、人際關係、職場關係,還有陌生人的不友善。」
一年多以來,汪怡昕一直陪伴Mia。他觀察,Mia縱然孤單痛苦,但對理想、未來仍有期待,「我常在想,她到底是多根筋,還是少根筋?如果是別人,早就垮了。走過這一年,她並沒有變得憤世嫉俗,也沒有充滿怨恨。我覺得,她還是原來的她。」
Mia試著讓生活繼續。她一邊處理新的租約,持續發來訊息:「我以為要展開新生活了、終於離開#MeToo風暴了。」「我以為黃健瑋沒有提再議。得知他提了,覺得人生又被拉回這場官司,人生似乎又停滯了。」「現在,我覺得某個部分的我,又死掉了。」
死掉和倖存,都是她生命的一部分。她同時思考:「如果我還能教課、培養演員,有沒有可能讓他們獲得快樂?他們快樂,我也會快樂。」「我不一定要培養專業演員呀,有些中年人、障礙者,也能透過戲劇獲得快樂。」「至於,我能不能再接戲?那要看運氣。」
她又自問:如果再也不能教課、也接不到戲了呢?「那也沒關係,有個網路上認識的倖存者最近問我:要不要去餐酒館打工?我說,好呀,那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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