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2011年,賀鳴珩因腸中風住院,醫生當時判斷死亡率高達7成,「賀鳴珩為確保能透過法律程序,留下資產妥善照顧養母湯桂琴到終老,因此緊急辦理認養,賀鳴珩每年除提供生活費數百萬元外,還提供資金給湯桂琴買股領股息,就連保險箱內的鑽戒等遺物,也是賀鳴珩孝敬湯桂琴所贈。」賀家友人進一步表示。
「直到湯桂琴2018年過世,賀鳴珩意外發現,銀行保險箱遭清空,但因無法證明保險箱內實際物品,無法追究黃女侵占,只能透過金流證明,湯桂琴生前持有的405張中華電信股票,是由賀鳴珩出資,股息也都由湯桂琴取用,台北地院因此判賀鳴珩獲勝。明明就是賀鳴珩照顧養母,卻被媒體形容為爭產,實在令人無奈。」賀家友人不平地表示。
未料,風波並未就此打住,在法院判決勝訴後,當賀鳴珩為聲請假執行,查詢借名帳戶內股票現狀時,黃女以侵犯她個資為由,再度告上法院,衍伸案外案。4月中,台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賀鳴珩與與元大證券作業中心張姓副總經理二人均無罪。
賀鳴珩開庭時強調,他是因為拿到勝訴判決書後,律師告訴可查詢股票現狀來準備假執行,他在前往元大證券作業中心遇到張姓副總,因此請張姓副總依勝訴判決做查詢,他是查詢實質上屬於自己的股票,也是為假執行做準備的查詢,他並未對黃女造成任何損害,也無意違反《個資法》。
台北地院指出,賀鳴珩是在民事判決後,才依律師建議,請張姓副總協助查詢,黃女名下股票是否已轉移,賀鳴珩、張姓副總並未有損害他人利益的不法意圖,也無法證明賀鳴珩、張姓副總成立犯罪,所以判決二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