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則表示,李文娟這樣的主張,等於是幫柯文哲宣布要參選2028年總統,令人訝異,因為柯文哲本人都還沒有這樣宣布過,法官許芳瑜則指出,如果依李文娟要求複製柯文哲行動硬碟等內容,是為了要證明李文娟是受柯文哲指示處理政治獻金以為2028年總統大選鋪路,是否可以直接聲請傳喚柯文哲作證;最後李文娟及檢察官決定聲請柯文哲、黃珊珊等6證人。
李文娟原本要聲請複製柯文哲的3支手機、2台個人電腦、4顆USB行動硬碟及2顆硬碟內的所有資料,法官認為,這些內容有許多與案情無關的隱私資料,且要送刑事局才可進行,提醒李文娟及其律師注意,由於柯文哲也已聲請複製存有人體私密影像及小沈1500的證物編號A1-37的USB行動硬碟,李文娟最後決定只複製A1-37的行動硬碟即可。
庭訊過程中,李文娟的律師強調,政治獻金是參選人受限制用途的私人財產、責任財產,並不是屬於國家的;檢察官則強調,如果這樣的說法成立,等於是將政治獻金私產化,也可以透過木可公司來洗錢,也可以一直說要選下一屆,就可以不將沒用完的政治獻金繳國庫。
目前合議庭正進行準備程序,由受命法官許芳瑜獨任開庭,預計5月6日起正式進入審理程序,審判長為江俊彥、陪席法官楊世賢即會登場與許芳瑜合議審理,首先將對涉擔任人頭替沈慶京以假政治獻金真行賄的京華城員工洪秀鳳、陳秀桃2人及京華城董座陳玉坤進行證人詰問、5月8日則是柯文哲等被告的審理,將傳喚已認罪的朱亞虎作證。全案預計11月27日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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