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署今年3月10日偵辦一起私菸查緝案件,發現竟有海巡署偵查員及中部地方員警,將公務查詢車輛資料通報私菸集團成員,除了海巡署偵防分署林姓、劉姓偵查員遭收押,台中某派出所黃姓所長、海巡署偵防分署王姓偵查員,也各以30萬元交保,另一名劉姓偵查員以10萬元交保,還有2名私菸業者以3萬至5萬元交保。
封面故事/勾結私菸集團塞人頭造假績效 海巡署集體詐領查緝獎金數億

財政部鼓勵查緝私菸的高額獎金制,竟成了不肖公務員勾結私菸集團的提款機!本刊調查,檢廉今年3月偵辦彰化一起私菸案,從洩密案順藤摸瓜,經過4個月來密集偵查,獲得重大突破,意外起獲海巡署偵查員及地方員警長期配合私菸集團成員,利用街友、低收入戶充當裁罰人頭,藉此詐領共數億元的私菸查緝獎金。不法集團分工明確,連業者報繳的高價製菸機具,也未依規定銷毀,還獲得藏匿掩護,甚至透過資源回收管道重新回到私菸集團手中再利用。涉案公務員利用《菸酒管理辦法》裁罰漏洞,不僅讓查緝數億元的罰鍰成了呆帳,私菸查緝成果也淪為掏空國庫的一齣戲碼。
負責人無產 罰鍰成呆帳

檢廉經過4個月抽絲剝繭比對證據,案情出現重大突破,全案已非單純的洩密風紀事件,而是不肖海巡署官警長期勾結私菸不法集團,利用敘獎漏洞,以人頭製造假績效,詐領數億元查緝獎金的集體舞弊案。
本刊調查,其中一名遭收押的海巡偵防分署偵查員已坦承詐領查緝獎金,並供出如何與私菸集團配合,利用低收入戶、街友充當裁罰人頭,由於現行《菸酒管理法》採行政罰,而非適用《刑法》,遭查獲的私菸工廠人頭負責人依規定不用移送法辦,但人頭負責人名下都沒有財產,大筆罰鍰根本扣不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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