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警方調查指出,呂男事發當天以「放鬆小旅行」為由,以4.8萬框林女共赴花蓮旅遊,途中2人疑似感情糾紛,在花蓮仁化海堤海邊發生爭執,呂男持石頭痛砸林女頭部,再丟海殺害。對此,法醫今相驗發現,林女肺部積水、胃內有沙,初判為活人遭重擊後,活活溺斃。
綜合媒體報導,林女酒店花名為「酒窩」,2年前從台中酒店轉戰北市中山區某酒店坐檯,由於嘴巴甜、交際手腕不錯,讓26歲呂男暈船,但呂男經常私訊林女聊天,但林女都是基於工作禮貌回應,但此前呂男多次框林女出場2、3天陪游過夜,卻沒想到這次卻慘遭殺害。
另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呂男在酒店消費紀錄顯示,呂男多次以每次2萬5千元價格,大框林女(包下林女上班時段)外出,因此檢警研判,呂男疑因愛慕林女,願意砸錢追求,但最終突生愛不到就殺了她的念頭。
據了解,林女老家在台中,家中有四姊妹,由於年邁爸媽加上房貸,林女為扛下家中經濟重擔到台中某酒店上班,事後聽聞北部薪資優渥,2年前北上在台北某酒店上班,並將每月部分薪資寄回老家、還債,卻沒想到生前才開心與妹妹表示要去月眉,下午就傳出死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