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覺得有人可以幫忙我們這些被害人,最後才發現我是自投羅網,讓他們衝辦案業績!」陳孝志氣憤表示,疫情爆發期間,一朱姓男子自稱可幫藝人申請青年創業貸款,陳提供資料給朱後沒下文,後來改由朱的林姓友人接手,林卻利用辦貸款名義騙陳辦信用卡,事後還盜刷陳的信用卡,因卡費未繳,銀行通知陳,陳才發現被林盜刷40多萬元,受害人還不只他一人。
陳孝志說:「2022年友人將我的遭遇告訴桃園市調查處陳姓調查員,陳要我配合提供詐騙集團的資料跟詐騙手法,我交出跟詐團交涉的錄音檔與對話截圖,陳作完筆錄後指我是檢舉人,也確信我沒有詐騙銀行的意圖,他說我是受害人,要我放心,他們會早日將詐騙集團繩之以法,結果事後翻臉不認人!」
陳孝志遭起訴後,陳姓調查員頻頻安撫他並答應幫作證,對於陳孝志被起訴他感到莫名其妙。
後來陳員又要求陳孝志跟另一名調查員重新作筆錄,後續卻沒下文,沒想到一年多後,陳孝志被檢查官認定是同案被告,吃上詐欺官司,被士林地院判刑2個月。

「遇到詐騙已經夠倒楣了,沒想到後續又竟然被司法人員欺騙!」陳孝志說:「我被起訴後找陳員理論,他推說是即將退休的學長負責處理,他並不清楚,後來覺得對我過意不去,他答應出庭幫我作證,要澄清我完全不知情,也沒有詐欺犯意、是受害人,結果到了法庭,他卻改口說我對法律不清楚,才會自以為沒有犯罪,我才驚覺他是雙面人,根本是設局出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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