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白話文運動」18日發長文解析普發現金1萬元是否有違憲疑慮時,其中引述《憲法》第70條規定做說明,稱該條條文內容為「立法院對行政院所提出之法律案、預算案或條約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或修正案。」
不過實際上,《憲法》第70條規定原文為「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粉專自行在條文內加入「法律案」「條約案」「或修正案」等字眼。
被抓包篡改憲法後,即便更正貼文解釋是「誤植」,可大票追蹤粉絲及網友不買單,仍痛批身為法律人竟公然造謠帶風向、護航政府,選擇退追,「自創憲法耶!當我們都不會上網查證?」「憲法都能誤植哦」「行增加憲法內容,是不是有刻意捏造引導嫌疑?」「好差勁 已退追」「好聽叫自創法條,實際就是造謠…臉皮夠厚」「改名叫法綠啦!有夠偏」「搞不好人家以後要當大法官,就真的是他們在解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