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剴剴的劉姓母親是潘姓男子的前女友,2021年7月間劉女找來6名同夥約出潘男新歡A女,劉女認為A女態度不佳而予毆打,當時A女拿起iPhone XR要對外求救時手機被砸壞,劉女隨後指示簡姓共犯外出買毒品咖啡包,加入倒啤酒罐內要強灌入A女口中。
劉女等人接續叫囂要A女脫光全身衣物,劉女等人再手持行動電話錄影,另名李姓共犯則持續以視訊電話女友直播,逼迫A女向現場眾人跪下道歉並發出狗叫吠聲及呻吟聲,且強逼A女對鏡頭說「我是自願喝毒品,沒有人逼我。」
劉女等人接著要求A女以木棍、牙膏、吸管及自己右手中指插入A女自己下體,才會考慮讓A女離開,A女只好接續自己以桌腳木棍、牙膏、吸管及右手中指插入自己陰道內,並依照劉女等人之要求發出呻吟聲,期間劉女等人還錄影及直播A女被凌虐及性侵過程。
A女從凌晨4時許遭虐至上午7時許,因劉女的小孩即將返家,她才同意A女離去,A女離開劉女住處後,隨即向大樓警衛求援報警並通知救護車到場,劉女等人陸續落網,遭依性侵及毒品等罪起訴,劉女因懷有身孕獲3萬元交保,但產子後棄保潛逃遭通緝,劉女媽媽付的3萬元保證金已遭裁定沒入,劉女今在台中落網後移送新北地院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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