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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幕/未上線遊戲當博弈證據 檢起訴葳群營運長涉賭又翻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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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檢察官張時嘉起訴九州集團博弈案被告逾40自然人及法人,起訴證據備受爭議。(翻攝台中地檢署官網)
檢察官張時嘉起訴九州集團博弈案被告逾40自然人及法人,起訴證據備受爭議。(翻攝台中地檢署官網)
台中檢警偵辦九州博弈集團案,未料案件起訴後,爭議持續延燒,本刊掌握,檢察官張時嘉日前以賭博罪追加起訴葳群謝姓營運長,指控葳群設計的《魔龍再起》近30款遊戲已在中國上架涉嫌賭博及洗錢罪,但本刊比對相關罪證資料,發現多款軟體不僅已獲蘋果及安卓2大手機系統認證為純遊戲APP,甚至到目前為止均未上架,檢察官在起訴的卷證中也不見中國上線的網頁等證據,最離譜的是,檢察官竟然把其他合法線上遊戲幣流全計入438億元的洗錢金額,遭質疑灌水,承辦檢察官張時嘉被質疑是惡檢陳嘉義翻版,重創檢方辦案公信力。
12月22日,台中地院開庭審理九州集團涉嫌賭博及洗錢案,法庭擠滿近百人,包括剛谷公司股東陳政谷、有最美女董座稱號的葳群前董事長徐培菁等38名被告、10家法人公司代表及逾45名律師,全案起訴到審理近一年爭議不斷,受命法官也異動,如今在全案重開準備程序前,追加起訴的檢方又出包,再次重挫司法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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葳群設計開發的是《魔龍再起》(圖),與九州娛樂城的《魔龍傳奇》博弈APP,一點關係也沒有。(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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葳群設計開發的是《魔龍再起》,與九州娛樂城的《魔龍傳奇》博弈APP(圖),一點關係也沒有。(讀者提供)
本刊掌握,檢察官當初起訴所認定的犯罪架構是,九州娛樂城經營線上博弈遊戲《魔龍傳奇》,大賺賭博黑心錢,並透過剛谷公司第三方支付出金賭資及涉嫌洗錢,而博弈遊戲軟體就是委由葳群公司設計開發,至於身為剛谷股東的博弈教父陳政谷則是九州娛樂城實際負責人,他創立葳群,並藉由剛谷涉嫌洗錢438億1,109萬餘元。

罪證有瑕疵 辦案太粗糙

但全案起訴之後,遭本刊踢爆辦案出現6大重大瑕疵,不僅卷證中沒有陳政谷為九州集團負責人的直接證據,甚至錯把葳群所設計近30款純線上遊戲的軟體,明明未上架卻認定是賭博證據查扣,由於賭博罪不處罰預備犯,這是法律常識,檢察官竟不分青紅皂白硬起訴,辦案品質粗糙令外界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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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認定謝姓營運長不僅協助九州娛樂城《魔龍傳奇》遊戲開發,繼而開發《魔龍再起》,謝稱不是事實。(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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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認定謝姓營運長不僅協助九州娛樂城《魔龍傳奇》遊戲開發,繼而開發《魔龍再起》,謝稱不是事實。(翻攝畫面)
22日當天開庭時,多位被告律師當庭提出抗議,認為檢察官起訴的數位採證鑑識資料報告,資料不全、片段,連被檢方用來當起訴罪證的手機截圖也模糊無法辨識,甚至連追加起訴、補充訴狀的證據都未檢附給被告,讓被告無從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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葳群前董座徐培菁表示,「龍」系列是全球電競市場很爆紅的「IP」,因此指示開發和《魔龍傳奇》很像的《魔龍再起》。(鄧玉瑩攝)
最離譜的是,當初起訴時,被檢察官認定負責博弈遊戲開發的葳群公司,連工友都起訴,竟然獨漏謝姓營運長(綽號VIC),檢察官張時嘉雖然在今年9月間,連同其他二名通緝被告到案,一併依賭博、洗錢、組織等罪嫌追加起訴,內容包括境外上架賭博網站、幣商介入等,但起訴卷證及起訴書裡看不到指控的證據。

遊戲未上架 營運長喊冤

遭追加訴的謝姓營運長向本刊喊冤:「這些手機APP跟遊戲,至今未上架,檢方憑空指控在中國上架,證據到底在哪?」本刊比對相關罪證資料發現,根據檢察官張時嘉起訴卷證資料,葳群研發仍未上架的是《魔龍再起》,被認定是線上賭博遊戲的《魔龍傳奇》是九州娛樂城所擁有,2套軟體完全不同,從截圖可以明顯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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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視為九州博弈集團幕後老闆的陳政谷,低調出庭。(鄧玉瑩攝)
謝姓營運長強調,葳群和剛谷簽訂合約開發APP中的遊戲,截至2024年已完成近30款遊戲,目前《無敵娛樂王》APP已放入多款遊戲,並送2大手機蘋果及安卓平台認證通過,由於覺得不完美,軟體還在細修階段,至今都沒上架,沒想到就遭檢方搜索查扣,謝姓營運長反問:「如果遊戲有涉及賭博的話,怎麼可能獲得2大系統認證呢?」
何況「九州《魔龍傳奇》在網路爆紅時,葳群甚至還未創立,我也還沒進公司。」謝姓營運長認為,檢察官可能因為2個「魔龍」的頭長得很像,所以認為都是葳群製作,但這並非事實。更誇張的是,檢方起訴他境外營運賭博,卻沒有檢附所指控的中國、越南、泰國等營運網站上架《無敵娛樂王》頁面、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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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為人數龐大的九州集團案,使用可容納百人的國民法官庭。
謝姓營運長表示,葳群只是個「代工廠」,依照合約將產品交給「甲方」剛谷公司。「就像撲克牌工廠做出撲克牌交給買家,撲克牌可以只是撿紅點,或被拿來做什麼,根本與工廠無關,更何況撲克牌還沒有完成…」

要員工避嫌 卻被當共犯

此外,本刊檢視起訴書的證據清單,葳群員工Line群組「煨群心靈雞湯」,謝營運長曾貼一個連結,提醒員工不要在公司點開賭博網站,明明是交代大家不要用公司網路點來玩,卻被認定賭博共犯證據,讓他很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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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檢警搜索葳群,在公司辦公室傳問謝姓營運長後,予以請回。(鄧玉瑩攝)
檢察官辦案粗糙不僅如此,在追加起訴內容將「幣商」犯案手法形容得天花亂墜,但翻閱整份卷宗,卻未見檢察官傳喚過任何「幣商」作證或列被告,僅憑查扣到被告手機中一群組對話提及剛谷有意找幣商共同經營,就可以據此起訴。
檢察官甚至更進一步認定,剛谷公司在股東陳政谷指揮下,以金融帳戶、超商等方式收取不法所得計438億1,109萬餘元,並從中獲取手續費13億6,231萬餘元,但檢方起訴的證據清單根本與認定的不法金額完全對不上。

證據缺漏多 鑑識被挑戰

由於起訴證據缺漏太多,22日開庭時,眾多律師也要求提供完整的數位採證鑑識資料,不要去頭去尾,再亂拼圖說故事,儘管起訴內容被頻頻挑戰,公訴檢察官卻回應指出,數位採證鑑識資料內容涉及第3人隱私權,有侵權之嫌,還以「被告律師們的要求是摸索行為,不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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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本案貪汙的前警政司林明佐(已改名林康承),因病請假未出庭。(資料照片)
檢方說法明顯有違《刑事訴訟法》,多位律師質疑:「被告要求看被告自己手機內容,何來侵權?」並對檢方公訴的證據力表達質疑,已起訴的證據為何還不敢公開?遮遮掩掩?」「起訴的自己出來面對,不要讓公訴扛!」最後公訴檢察官回應將於2週後回覆院方。由於全案承辦檢察官張時嘉起訴品質令外界詬病,最終仍有賴法院公正審理儘速釐清真相。

回應/中檢:將依裁示期限如期回覆

有關上週一(22日)法院準備程序中,審判長當庭裁示請檢察官於2週內確認數位採證方式一事,將依裁示期限如期回覆;至於追加起訴部分,犯罪事實及相關證據均已於追加起訴書中詳為記載,並隨案附於移審卷證,供法院審理參酌。

更新時間|2026.01.03 05:2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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