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青年職前訓練學習獎勵金」政策,適用對象為15~29歲的本國籍待業或失業青年。
訓練課程限兩種,一是勞發署與分署自辦、委辦或補助辦理的失業者職前訓練;二是參加「產業新尖兵計畫」。上述課程門檻包含每月訓練總時數需達100小時以上,且訓練期間應至少30日。
勞發署分署在開訓後每30日會將當期獎勵金撥入青年帳戶,額度為每月8,000元,合計不得超過9.6萬元(最多連續領取12個月)。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始發給獎勵金,超過30日之畸零日數,訓練時數未達50小時者,發給半個月;數達50小時以上者,發給1個月。
「青年職前訓練學習獎勵金」規定,青年因參加訓練課程而領取學習獎勵金,以1次為限;且依法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不得領取學習獎勵金。

勞發署說明,「產業新尖兵計畫」是為協助15~29歲待業或失業青年強化專業技能、提升就業即戰力,並補助最高10萬元訓練費用。今年度已規劃多門符合重點產業需求的訓練課程,現正受理報名,其中多達90班課程於3月起陸續開訓,歡迎符合資格的青年把握機會踴躍參訓,為職涯升級提前布局。
青年參加「產業新尖兵計畫」指定課程,訓前僅需先繳交自付額1萬元訓練費用,於結訓取得結業證書,並於訓後90日內順利就業者,即可申請返還自付額;另於參訓期間每月發給8,000元學習獎勵金,最長可領取1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