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當年入雜誌社,簡沛恩說她毫無經驗、很菜,第一次借衣服時給模特兒穿,不知道要讓模特兒戴頭套,「模特兒也沒提醒我,然後她換穿的時候,粉就沾到衣領,我去還衣服的時候,對方就要我賠錢,我記得是借DKNY的毛衣吧,要一、兩萬塊,我真的快嚇哭了,後來是當時的錢櫃雜誌社社長買下,再用5折賣給喜歡的員工。」
還有一次她幫忙寫藝人花絮的欄目,要配有趣的照片,「但我都找藝人很漂亮的照片,採訪主任就冷冷地問我一句:『你跟他們是什麼關係啊!不用幫忙包裝形象啦。』」她笑說,在錢櫃雜誌社工作,讓她知道歪鼻斜眼、露底褲的照片記者最喜歡,所以她出道後隨時都提高警覺。
最緊張的一次是,快截稿了,但還缺頁數,「總編就要我趕快再想一個服裝單元撐4頁,但那麼趕根本敲不到模特兒,也很難借到大品牌的衣服,我快崩潰了,最後急中生智,決定去借童裝,然後自己穿當模特兒。企劃就是成人童趣之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