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股達人Miss Q指出,包括政府的新舊勞工退休基金、壽險公司、特定法人如大股東或資金規模較大的投資公司等,都是特別股的主要投資人,當特別股發行時,這些機構法人即認購、圈購絕多數的發行額,僅少部分在流通市場由個人名義投資。
像是金融特別股因為發行量高,資金充足的壽險公司可以在初級市場(IPO)就購買到足夠的量,從中賺取優先配發且穩定的股利,甚至是利差。
Miss Q表示,2016年以後所發行的金融特別股,都屬於發行5.5年至7年後,發行公司有權以發行價收回的特別股,例如國泰金甲特、國泰金乙特、富邦金甲特、富邦金乙特…。「如果發行公司在未來可以發行價或其他價格提早收回特別股,那麼特別股市價就不會離發行價太遠,對於法人機構來說,持有這樣的標的相當安穩。」
Miss Q以金融特別股為例,在初次發行時,至少有5成發行量被壽險公司買走,做為長期收息的部位,其餘則由退休基金、法人及一般投資人持有,但隨著發行時間拉長,籌碼會漸漸集中至長期持有者的手上,不過,每年除息前後會有一波交易量小高峰。「建議優先選擇近期發行的特別股,因為流動性會較已發行一段時間的特別股好。」
過去一般散戶投資人較缺乏特別股的資訊,且多數籌碼被法人鎖定、持有到期不賣,專家建議,現今金融股因應國際資本適足率的規定,加上進行併購交易時需要籌措資金,不妨定期留意相關訊息,公司只要有發行特別股計劃,都會發布訊息,並向主管機關申報,可多加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