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這12名敗訴的消費者,從2019年開始,陸續與朱女對簿公堂,期間有個彰化的黃姓議員候選人,為這群消費者出頭,糾眾到朱的美容院前拉布條抗議、開記者會,因此朱一獲不起訴,立刻告黃恐嚇取財,並主張這些消費者都是同謀,一併提告。
當初是怎麼落入圈套?C先生告訴本刊,他是透過交友軟體「緣圈」,認識一個暱稱「靈兒」的年輕妹妹,對方長相甜美、身材豐滿,二人聊了半小時後,靈兒表示她是美容師,請C先生「探班」
當天下午,C先生依約前往台中一中街某間裝潢典雅的美容工作室,為他服務的果然是靈兒,在昏暗的密室中,做臉做到一半,靈兒突然彎腰在C先生耳際輕語並拜託他加入會員,幫忙衝業績。
C先生告訴本刊,當時燈光昏暗,靈兒拿著一份表格,還刻意用墊板夾子遮住表頭,所以他不知道所謂的「會員資料」竟是向融資公司分期貸款的契約,他報上身分證字號、住址、姓名,靈兒代填,最後才讓他簽名。
後來C先生才得知,該契約的期限是2年,每個月5千元,總共是12萬元,可以分期付款,但得支付利息。他聽完嚇得跳下美容床,並大聲抗議,於是店裡的幹部出面斡旋,最後C先生為了脫困,只好買下一組3萬元的保養品。
類似糾紛層出不窮,李學鏞強調,《刑法》上很難定罪,因成年人必須為自己的簽名負責,要簽署任何文件,都必須看清楚,不能後悔了再說人家詐欺,而且這些上當的男子都不是為了變美而上美容店,被剝皮坑錢,恐怕自己也得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