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太陽光電案場建置資金的問題,太陽光電永續協會表示,太陽光電案場的建置資金,都是業者自行籌措,並非政府編列預算設置。業者是透過售電,來回收設置成本,並無跟政府拿錢,更不可能有政府追加預算的問題。且業者為求營運順暢,皆能確保案場施工品質及落實維護保養,以維持案場設備的妥善。簡單來說,就是業者自行籌措、盈虧自付,跟政府無關
此外,針對造成土地或水源汙染等質疑,太陽光電永續協會則表示,太陽能板即使日曬雨淋,也不會溶解。因為,太陽能板主要由玻璃及太陽能電池組成,太陽能電池的主要材料為矽,並無毒性。放置放於自然環境下,即使日曬雨淋,並不會污染環境。除此之外,光電案場所採用之太陽光電模組皆依國際標準(IEC)訂立驗證項目,具可靠度及耐久性,可耐用20年以上(效率仍有80%)。
至於廢棄光電板的問題,太陽光電永續協會表示,廢棄光電板早已建置妥善的回收處置機制。首先,經濟部與環保署已有妥善的廢棄光電板清運處理機制,並成立模組回收基金,規範設置者預繳模組回收費用(1000元/kW) ,每年寄發繳費單,分10年收,環保署負責後端廢棄光電板之清運及處理。再來,每片模組均有編號,如任意丟棄,環保機關均可依據編號確認光電業者或案場所有權人,依「廢棄物清理法」而予以裁罰。
有關於金屬基材耐蝕性問題,太陽光電永續協會指出,漁電共生案場對金屬基材耐蝕性要求頗高,且定期保養。事實上,位於沿海的太陽光電案場所採用之支架,以85μm熱浸鍍鋅鋼構搭配不銹鋼螺桿螺帽,均以20年耐腐蝕為設計考量,若有局部表面鏽蝕之狀況,業者皆能在定期維運時上漆保養,以利設備有效運作20年。
最後關於噪音與電磁波污染的疑慮,太陽光電永續協會特別強調,漁電共生案場無噪音與電磁波污染的疑慮。第一,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於運轉期間,僅透過模組靜態接受陽光照射,唯近期南台灣白天氣溫高,太陽光電發電量大,變流器運作過熱時,變流器的風扇會持續運作散熱,而產生極微量的低頻聲。第二,太陽光電案場所採用之變流器均經電磁波檢測認證合格,應無電磁波與噪音污染的疑慮。
太陽光電永續協會語重心長地表示,台灣發展再生能源,不僅是為了全球生態環境,更是因應國際能源轉型與國家產業的關鍵需求。台灣地少人稠,一地兩用的漁電共生因應而生,而光電業者均秉持「漁殖為主,發電為輔」的原則,兼具發展綠電及提升養殖業環境的責任,落實環境、養殖與綠電三方,一同共好,為台灣的未來,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