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4日傍晚,屏東1名獵人與朋友到山區打獵,因內急走到山坡方便,結果看到土堆裡露出一個塑膠袋,他好奇翻看,只見袋內有骨頭,他認為應是動物的骨頭,加上天色昏暗,朋友又在催促,於是轉身離開,但回家後越想越不對勁,將此事告知同行友人,2人決定隔天重回現場,一探究竟。
隔天上午,他們回到現場打開塑膠袋一看,發現一個人類的頭蓋骨,嚇得立刻報警。警方從現場遺留的手機追查,查出死者是鄭姓男子,鄭妻接獲通知前往認屍,並根據袋內的外套、背心等衣物,確認死者是丈夫。警方清查,死者手機最後的通話紀錄為2007年12月27日,可能就是遭到殺害的日期。
失蹤未報案 家人涉重嫌
鄭妻向警方表示,她與丈夫在屏東東港賣菜,先生曾向地下錢莊借錢,她幫丈夫還清欠債,卻發現他疑似有小三;2007年12月27日,2人大吵一架後,鄭男離家,從此失去消息。由於鄭妻在丈夫失蹤後並未報案,警方覺得奇怪,找上鄭男的父母訪查,鄭的父母表示,兒子酗酒成性,喝酒後動輒與家人發生衝突,但兒子是否外遇?2人都說不知道。
警方推測凶手應該是臨時起意,殺害鄭男後棄屍山區,因此鎖定鄭男所住的東港為第一現場;警方訪查得知,死者失蹤前一天,曾與父親發生衝突,加上他失蹤多時,家屬都未報案,因此懷疑鄭家人與命案有關。鄰居說,死者失蹤當天曾回父母家喧鬧,卻沒有看到死者離開。警方進一步清查鄭父的手機訊號歷史軌跡,發現他在兒子失蹤隔日,曾到棄屍現場附近,因此懷疑鄭父涉有重嫌。
警方通知鄭男的父母到案說明,他們卻說人在花蓮散心,警方不敢大意,立即派人監控2人的行蹤,另一方面再次約談鄭妻,她才透露,丈夫失蹤當天帶著菜刀去找公公理論,之後就失蹤;警方決定收網,通知監控的員警在台東攔下鄭男父母,並在鄭父車上查扣一把改造手槍及子彈,鄭父自知難逃法網,終於認罪,並說車上的手槍,是已過世的胞弟留下,他打算拿來自殺。
除了手槍之外,警方還在鄭父身上搜到一個信封,背面寫著四行數字,第一行是2007,第二行是12、27、15、35,第三行是199、1、6,最後一行則是寫著389、1、30。
兒持刀鬧事 父痛下殺手
鄭父向警方表示,前二行是殺死兒子的時間,也就是2007年12月27日15點35分;第三行是棄屍地點,屏199線道、1.6公里處;最後一行則是棄屍地點附近的電線桿編號。鄭父哽咽地說,雖然兒子不孝,但畢竟是自己的骨肉,為了日後撿骨超渡,所以才記下這些數字,免得找不到屍骨。
警方調查,案發當天早上,鄭男酒後前往父母住處借錢,與父親發生衝突,警方獲報到場他才離開,但仍持續打電話騷擾父親;當天中午,他再次前往父母住處鬧事,經母親勸阻,才離去返家。鄭男回家後,又打電話給母親,表示要買鞭炮到父親的菜攤施放,甚至揚言放火燒掉父母的房子,通話後取走家裡的菜刀,告訴妻子要去找父親理論,鄭妻阻攔不成,只能打電話提醒婆婆注意。
10分鐘後,鄭母見兒子持刀前來,連忙將他攔下、不斷苦勸,甚至跪在門口求他不要進屋,最後半哄半搶才拿走他手中的菜刀,但仍攔不住兒子。鄭父告訴警方:「我在二樓看到這一切,就痛下決心,這個兒子我不要了!」他拿出一條尼龍繩,躲在門後,等兒子走上樓梯口,立刻用繩子圈住他的脖子,並順勢將他拉倒在地,太太雖在一旁勸阻,但他沒有停止,直到兒子沒有氣息才罷手。
鄭父殺害兒子之後,用黑色塑膠袋將屍體套住,再用勒斃兒子的尼龍繩綑綁,隔天凌晨先將屍體拖到一樓,用手推車推到對面的倉庫藏放,下午又將屍體搬到小貨車的車斗,以高麗菜紙箱圍住,載著太太往台東方向找尋適合的棄屍地點。
警拜神求助 筊杯指迷津
傍晚6點多,他行經棄屍地點,認為當地人煙罕至,雜草叢生,於是將屍體從貨車拖下山崖棄置。因為擔心遭人發現,隔天一早又獨自前往棄屍地點,將屍體往下拖行後才回家。
警方原本擔心鄭男死亡多時,偵辦有一定困難度,沒想到只花3天就順利破案。承辦員警透露,屍體被發現的次日,他就前往東港檺林宮拜拜,請邢府千歲協助,由於死者失蹤後,家人一直沒報案,所以他先問神明:「凶手是否為家人?」結果連擲3次聖筊。
之後再問凶手是否為鄭父?又連續3次聖筊,問到鄭母有無涉案?一樣3次聖筊,不過,問到鄭妻是否涉案時,一直擲不到筊,問有無其他共犯?也擲不到筊,與後來的案情若合符節,令人嘖嘖稱奇。
針對這起父殺子命案,法院審理後認定,鄭男長期酗酒、騷擾家人,鄭父的行為情有可原,加上媳婦當庭求情,最後輕判他6年徒刑,至於隨同棄屍的鄭母,則被認定只是想送兒子最後一程,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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