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綠為了上週五總質詢吵翻,如今更演變成議事規則大戰。對於藍營援引《立法院議事規則》第29條:「登記發言之委員,經主席唱名3次仍不在場者,視為棄權。」洪申翰駁斥稱,相關規定是規範於廣泛討論的登記發言,而非是質詢的議事程序;尤其,立委的總質詢是憲法賦予的權利,「和議事規則的位階層次不同,兩者不能相提並論。」
綠營有意從議事規則下手,站穩韓沒收質詢的立場。但本刊掌握,立法院最新出爐的立法院公報,相關院會紀錄早已記載,韓國瑜在2月20日主持院會時,就曾公開做出兩項關於立委質詢有關的宣告,其中最關鍵一項就是:「依登記的次序輪到質詢之委員如不在場,以放棄質詢論;採用聯合質詢者,其中質詢委員如不在場,也是以放棄質詢論。詢答時間不予併入。」顯然,韓最後以連續唱名方式,來處理應到但未到的立委,有跡可循。
事實上,過去歷任立法院長,在歷次總質詢開始前,都會做出相同的宣告。
對此,資深立法院人士指出,基於立委質詢權、朝野相互尊重等原則,主持議事的韓國瑜當下其實可以喊休息,但直接唱名也不能說錯;更重要的是,各委員辦公室自己本就該注意總質詢的時間與進度,不應該怪罪給議事人員,「他們(指議事人員)提醒質詢時間是『服務』而非『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