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傳真】健身房竟是公設停車場 地產大亨兄弟涉售屋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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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品苑是深坑地標,也是當地豪宅,建商及代銷業者被法院判成立詐欺罪。20240412inv003
帝品苑是深坑地標,也是當地豪宅,建商及代銷業者被法院判成立詐欺罪。20240412inv003
宏永建設在新北深坑推出帝品苑社區建案,名稱與台北市指標豪宅帝寶相仿,銷售時不只宣傳建商與推出帝寶的宏泰建設系出同源,更宣稱有健身房、KTV等豪華公設,藉此以高於當地行情1倍的價格銷售,建案落成後,豪華公設卻因2次施工蓋在停車格被拆除,住戶氣炸提告,建商及代銷都被依詐欺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宏泰集團旗下宏永建設總經理宋東明判刑3年,房屋代銷前總經理判刑3年半,宏泰集團掌門人林鴻南、小王子林鴻森則被列為詐欺共犯移送檢方偵辦。
台北地方法院3月29日判決一起建商遭住戶提告案,引起房產界議論,遭控詐欺的宏永建設前總經理宋東明遭判刑3年,這起纏訟多年的售屋詐欺案,讓已故房產大亨林堉璘的二個兒子林鴻南、林鴻森成了詐欺共同正犯,起因是建商將停車位偷換成豪華公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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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泰集團掌門人林鴻南與弟弟林鴻森,因深坑帝品苑豪宅,被法官認定涉售屋詐欺,列為共犯送辦。
法官認定起造及銷售公司2010年在新北深坑推出的帝品苑建案,以詐術將停車場空間講成健身房、KTV、親子遊憩室等公設吸引買家高價購屋,重判代銷業者3年半。

宣稱公設 帝寶血統

「當時深坑的房價一坪20萬元,我們願意花40幾萬元買帝品苑,全都是因為售屋人員宣稱有帝寶血統的健身房、KTV、親子遊憩室等公設。」被害人在法庭的這段陳述,成為全案重判的關鍵。台北地檢署2021年起訴此案,法官審理時,被告宋東明表示,自己不是實際負責人,掌權者是宏泰創辦人林堉璘董事長及林鴻南總經理,並指派副總經理林鴻森協助管理帝品苑建案,合議庭於是傳喚林鴻森出庭,他供稱地下室空間原是停車空間,若以2次施工方式施作公共設施是不合法的,宏泰集團一概不會做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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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品苑2014年完工後的交誼廳(圖)屬於違法占用停車場而被拆除,住戶提告要求建商負責。(讀者提供)
法官於是問他,是誰決定要讓杜康生畫地下一樓公共設施示意圖?林鴻森回說,會拍板定案,他的哥哥林鴻南都會知道,合議庭據此認定,林鴻南及林鴻森兄弟都是以詐術誆騙買方的共犯,並移請檢察官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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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帝品苑的親子遊憩室(圖)相當完善,因屬2次施工改建而被拆除。(讀者提供)
依被告及證人供述,此案是由宏泰集團創辦人林堉璘與代銷業者接洽對談後,林堉璘將銷售交由三房兒子林鴻森負責,同時由大房三子林鴻南負責相關決策,最後由當時的代銷業者與宏永建設在2010年8月簽約,負責銷售此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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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品苑宣傳廣告將健身房等3百餘坪公設,規劃在地下1樓停車場(紅框處),住戶認為被騙而提告勝訴。(讀者提供)

廣告不實 縮減車位

本刊調查,該案銷售時打出由知名設計大師杜康生負責地下一樓的健身房、撞球室、親子遊憩室、交誼廳、圖書室、會議室及KTV包廂等三百餘坪的公設,並製作相關文宣及投影片向買方說明。
但事實上,地下一樓在起造申請執照時,列為停車場空間,不列入總樓地板面積,如果是健身房等公設則要列入總樓地板面積並申請核准,否則會被視為違建而拆除,全案也因此爆發糾紛而長期爭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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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泰集團掌門人林鴻南(左)是已故創辦人林堉璘大房三子,他與三房弟弟林鴻森(右)因帝品苑建案,遭法官認定以詐術銷售房屋。
知情人士指出,帝品苑建案打出豪宅規格,每戶權狀約56至62坪,2010年連同車位成交價約2,300萬至2,700萬元不等,每坪單位落在40萬至50萬元間,雖遠高於附近每坪約20萬元的一般住宅行情,仍很快完銷,還有不少消費者一次買2戶,但交屋時卻發現,說好的地下一樓健身房等公設,卻擺放一堆建材,還劃設停車格,建商只提供一筆2,360萬元的社區綠美化基金,要住戶成立管委會後自行決定是否2次施工興建健身房等設施。
住戶提告時,台北地檢署一度認為是民事糾葛,不起訴建商代表,但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檢方重新調查後認定,建商以虛假不實的廣告欺騙消費者,減少近30個停車位,以銷售時每坪45萬元計算,認定宋東明等二人不法套現至少2.7億元,卻只提撥2,360萬元做為「綠美化基金」,行徑形同鑽巧門的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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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品苑豪宅銷售時,提出健身房等照片行銷,但完工後健身房卻變停車場,遭法官認定詐欺。(讀者提供)
本刊調查,對於是否二次施工改建成健身房,買方正反意見都有,後來仍決定蓋健身房及KTV等設施,但2016年新北市政府認定健身房等設施是違建而下令拆除,並強調若未改善,會祭出停止供水、供電等處分,最後社區管委會決定拆除,不過,後來住戶仍有用健身房等公設的要求,於是又搭建簡易而可臨時快速拆卸的活動門板,將地下一樓停車空間改為健身房等公共設施,但每次遇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檢查就得事先拆除。

銷售展示 涉嫌詐欺

2016年,住戶決定對帝品苑建商及代銷業者提出詐欺告訴,台北地檢署於2021年起訴代銷公司總經理及宏泰旗下宏永建設前總經理宋東明,二人出庭時均強調,並沒有將健身房及KTV等設施列在銷售廣告及買賣合約,且有請現場銷售人員口頭向買方說明,地下一樓是停車空間,健身房及KTV等設施要由社區自行改建,同時強調的確有請設計師杜康生規劃設計地下一樓健身房及KTV等設施,但要由社區自行以建商提供的綠美化基金施工,並非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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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泰集團旗下宏永建設推出的帝品苑豪宅(圖)主打「帝寶血統」,社區大門造景與帝寶豪宅相似。
買方則反駁建商及代銷業者的供詞,指預售銷售時,業務人員都提到地下一樓有健身房及KTV等設施,還有製作投影片強調「帝寶血統」「杜康生設計」,並說是原本設計台北帝寶的團隊過來設計光雕、園林和整體公共設施,但未向買方說明要由社區自己改建,有消費者向法官表示,原本住在台北市,就是因為建商的推銷文字,才買到新北深坑。
合議庭法官認為,建案銷售人員確有以展示公共設施圖樣的方式,向買方告知地下一樓設有健身房等公共設施,縱使買賣契約沒有寫到健身房等公設,但銷售人員以投影片及文件向買方說明地下一樓有健身房等公設,這些內容仍要視為買賣契約的一部分,後來卻證明全是虛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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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宏永建設與代銷業者在新北深坑推出帝品苑豪宅,文宣精美。(翻攝帝品苑廣告YouTube)
宏泰集團是由林堉璘創立,旗下包括金融證券、房地產及有線電視等事業,集團市值逾2千億元,之前推出的帝寶建案更是台灣豪宅指標,集團旗下宏永建設2010年推出帝品苑,樓高19層,共一百四十餘戶,於2014年完工,其中17戶不滿豪華公設每逢工務局檢查就要拆掉,拆除費還由管委會負擔,造成公設無法使用,憤而提告。
目前,宏泰集團掌門人林鴻南、林鴻森兄弟除與宋東明等二人面臨刑事追訴,17位告訴人的購屋款5億餘元,已經被法院視為不法所得,將來4人恐被追繳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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