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覆檢討自己,卻陷完美被害人
大牙:一定是啊!一定是啊!我想過,如果我跟爸媽講這件事,我媽第一個反應會是什麼?她會罵我:「那妳為什麼要開門?」確實有段時間,我常告訴自己:不開門,就沒有後面這些事情了,甚至,我可能也不用離開那間公司。十二年前,我在香港遇到這件事(權勢性騷擾),一回台灣就告訴朋友,也有人問我:「妳幹嘛開門?」我知道他們沒有惡意,意思類似「妳新聞看得還不夠多嗎?怎麼這麼不小心?」我知道,自己只是僥倖,逃過非常危險的狀態。反正事情已經發生,我只希望大家保護自己。我告訴大家,工作上,如果要跟「那個人」接觸,如果他開了不適當的玩笑,要告訴他:「我沒有跟你開玩笑。」但同時也要小心,不要激怒他。
鏡:妳為什麼那麼怕激怒他?妳願意談談,為何離開那家公司?陳建州曾經冷凍過妳嗎?
大牙:我去年在臉書上說曾被冷凍,是想告訴大家:我為何這麼懼怕,以至於不敢當面拒絕他。我剛出道時,黑澀會時期,曾被他冷凍。我當時直接去找節目製作人,製作人說,他收到主持人(陳建州)指令,只能照做。我當時才知道,哦…主持人是有這能耐的。後來,我簽給他的公司。香港(性騷擾)事件之後,我一直很想約公司的另一個老闆,當面告訴他這件事,但我一直約不到他,我也覺得,他不會相信我。剛好合約到期,公司也沒有跟我續約。
鏡:請問姿瑩,大牙剛講「他不會相信我」,這句話是不是一種「習得的無助感」?這也是倖存者長期以來,難以開口的原因嗎?
吳姿瑩:一直以來,台灣社會都是這樣。我們之前有個案子,一個女生在捷運被陌生人觸摸,衝出捷運大哭,打電話給媽媽,媽媽劈頭就問:「妳穿什麼?妳今天是不是『又』穿短裙出門?穿那樣,難怪人家要摸妳!」在台灣,很多人從小學到的經驗恐怕是:「當我講出一個負面經驗,不但不會被相信,還可能被罵。那麼,我有必要說出來嗎?」
過度強調自我保護,反而助長惡行
大牙:香港發生的事,我從來沒跟家人說。我們家,不太能講這些事。我國中一年級,有天補習完,遇到一個戴安全帽、穿黃色雨衣的人,問我:「妹妹,忠孝東路怎麼走?」我一邊跟他說,他一邊把褲子拉鍊拉下來,掏出他的…器官。我當下好像木頭人,忽然就不會動了。然後我轉身就跑,還故意往公園方向跑。那瞬間我想到:如果我往家裡跑,他就知道我住哪兒。回家後,跟媽媽說這件事,媽媽說:「妳沒笑他:『怎麼那麼小?』」其實,就算知道媽媽也許心疼我,當下感覺還是很不好受。我怎麼可能笑對方呢?這更危險吧?我慢慢變成一個報喜不報憂的小孩。
吳姿瑩:到底,我們為什麼對倖存者有這麼多要求,甚至責難?人們常講「要自我保護」,但是性犯罪真的是「自我保護」就能解決的嗎?我們當然會提醒,要注意身旁有沒有壞人,這是「合理的留意」。可是,生活中合理的留意,它應該擴張到什麼程度?
我們和所有人互動,有可能隨時隨地,處於警戒狀態嗎?不可能。生活中,一些自然放鬆,應該是要被允許的。所以,有人說「自我保護」是防治性犯罪的解方,我認為,這不過是安慰劑。加害人能一再得逞,很有可能,整個(侵犯)情境脈絡,加害人已經做過很多次,甚至連逃脫路線都想好了。
就算現在地震,也不可能每個人都能講出逃生路線。那麼,當我們要求倖存者:「妳要自我保護呀!」就是個過分的要求。事實上,沒有一個人會這樣生活。
我們至少該做一件事:發生不幸,倖存者要「願意跟你說」,防止傷害再擴大。通常,被害人都會去做一些敲門動作,試探地說出困境,如果回應是不好的,她就會學習到「這件事不能講」。如果整個社會,都存在一個「不能講」的氛圍,倖存者要跟誰講?
如果我們這些「重要他人」,對性暴力事件表達支持,就是對倖存者很大的幫忙。再轉化一個角度,這也對加害人傳達一個訊息—我們也在關注你的行為。我們常講,好人如果有作惡的地方,那就是漠視壞事正在發生—如果我們能和被害人站在一起,不讓他們感覺孤立,至少可以讓這些惡意去收斂—社會觀念改變,這是很重要的一個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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