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過世後,我們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但國稅局卻說其中一張保單是贈與,不能免遺產稅,弄得我跟爸爸一頭霧水,這才發現爸爸當年幫媽媽投保時,保單上幾個欄位的名字沒特別注意填寫,竟被追稅。」小芳想起三年前被國稅局要求繳稅,仍舊覺得生氣。
【理財最前線】關係人寫錯慘被追稅 買保單傳承資產別踩3地雷

保險因具獨立性,可以不列入遺產、也不受民法特留分限制,讓許多長輩選擇以買儲蓄型終身壽險、年金險方式,將資產慢慢轉移給下一代。但若保單上3大重要關係人: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填錯,恐怕節稅不成、反被追稅。而簡單來說,出錢繳保費的人、與從保單中獲利的人若是不同人,就可能面臨稅務問題。
小芳說,當年媽媽體弱,為了想照顧她,請爸爸替媽媽買終身壽險,被保險人是媽媽,受益人寫小芳,保單則由爸爸繳費。媽媽過世後,爸爸想起有這張保單,保額1,000萬元,原以為這筆媽媽留給小芳的保險金可不計遺產稅,沒想到國稅局認為保單由爸爸繳費,算是爸爸贈與小芳;扣除當年度贈與免稅額220萬元(事件發生當時贈與免稅額度)後,贈與金額為780萬元,須要繳交10%贈與稅78萬元。

KPMG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協理林健生表示,很多人買保險,以為能免遺產稅,主要是因《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及《保險法》第112條規定,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不計入遺產總額。但若不慎搞錯關係人寫法,還是有可能被追稅。

地雷: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為不同人
解方:將要保人改為被保險人
台灣金融研訓院2024年菁英講座講師劉育誠表示,台灣常見爸媽想透過保單留資產給小孩,但因爸爸已有體況、保費較貴,由媽媽當被保險人,受益人為小孩,然後爸爸繳保費(要保人),也就是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皆不同人。一旦媽媽過世,會有兩種被課稅的方式,需看國稅局如何認定。

第一種,因為保費爸爸繳、受益人是小孩,此筆媽媽的「身故保險理賠金」扣除當年度免稅贈與額度後,將被課10%至20%贈與稅。
第二種是個人最低稅負制。若保單在2006年1月1日後購買,媽媽身故、且身故理賠金超過3,740元,會納入受益人基本所得額中課稅;若在2006年1月1日前購買,可能會以保單實質課稅原則課贈與稅。
倘若是要保人爸爸過世,因先前保費是爸爸繳的,就屬於爸爸資產,保單將以「保價金」計入爸爸的遺產中,由爸爸的法定繼承人負擔遺產稅。
劉育誠解釋,因先身故的人不同,課稅的方式也不同。要保人過世,是以「保價金」課稅;被保險人身故,是以「身故保險理賠金」課稅,兩者都是繳10%以上的遺產稅或贈與稅,但要繳的稅額可能差距甚大,這是因為如果保單才購買沒幾年,此時身故保險理賠金會大於保價金,所以被課稅的金額需要看保單持有多久,或是被保險人何時身故決定。
那麼,如果保單關係人三者都不同,該如何解套?劉育誠說,若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是夫妻,因為夫妻贈與免課稅,而台灣法令規定被保險人無法更改,只能將要保人改為被保險人,讓要保人、被保險人為同一人即可。以小芳的例子來說,就是媽媽應同為要保人和被保險人,這樣當媽媽過世後,小芳拿到的保險金會納入她的個人所得中,以最低稅負制方式計稅,但不會因此被課徵贈與稅。
地雷:直接更換要保人
解方:算清楚贈與額度再行動
另一個常見保單被課稅的情況,是直接更換要保人,張媽媽就因為沒有釐清贈與額度而被追稅。張媽媽2011年購買年金保險,自己是要保人,兒子是被保險人,2021年時張媽媽將要保人改成兒子,但沒有申報贈與稅,結果因保單價值400萬元,超過當年度免稅贈與額度,被追贈與稅18萬元外,還要繳交罰金。

台灣菁英財富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方士維表示,許多父母親在孩子年幼時購買保單,等孩子成年時贈與,但若父母以自己為要保人,保單視為父母的資產,一旦將要保人的名字更換為孩子,等同贈與,倘若保價金及其他贈與額度超過當年度免稅贈與額度,就會被課贈與稅。目前每人每年免稅贈與額度為244萬元。
地雷:受益人早於被保險人過世
解方:投保時受益人填兩位以上
最後一種保單會被課稅的情況,則是受益人先過世。舉例來說,爸爸是被保險人及要保人,受益人是子女,但子女比爸爸先過世,爸爸又忘記去變更受益人,未來爸爸過世之後,該筆保險理賠金將會成為被保險人爸爸的遺產,被課徵遺產稅。

獨立財務顧問張佳瑩表示,由於《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保險理賠金不計入遺產,必須要有指定受益人才能免稅,所以萬一受益人早於被保險人過世,且要保人又沒有去更換受益人,待被保險人過世,就會被計入被保險人的遺產中,所以建議在填寫保單受益人時,不要只填一位,而受益人不一定要是親屬,可以是慈善基金會,或是要保人想照顧的人。如果買保單的當下不曉得受益人該填誰,那就先填法定繼承人。

保單關係人的填寫很重要,否則可能會面臨被追贈與或遺產稅的情況,另外一種處理方法則是:要保人與受益人為同一人、被保險人不同人。舉例來說,要保人、受益人都是小孩,而被保險人是父母其中之一,當父母身故,保險理賠金自然能給小孩,此舉能幫小孩預留稅源,又因為小孩是要保人,就算父母的身故理賠金超過最低稅負制規定的3,740萬元,也不會被計入基本所得之中。
「不過,父母繳交的保費,要留意每年免稅贈與額度。此外,萬一要保人先身故,也就是白髮人送黑髮人,則該筆保價金屬於遺產,會課遺產稅。」劉育誠強調。
保單關係人小知識
- 要保人
與保險公司簽約的人,只能有1位,保單的繳費者有保單的控制權,能更改受益人或進行保單借款、解約
- 被保險人
該張保單保障的標的,除非一些特殊保單,例如醫療險、母嬰保單,被保險人只能1位。被保險人不能更改,一旦身故,保單也宣告結束
- 受益人
能領取該張保單保險給付的人,可以有多位,不一定是親屬,也能是公益團體或指定不相干人,且能指定順位、領取比例,如第一順位是哥哥,第二順位是弟弟;或兄弟同在第一順位,但哥哥60%、弟弟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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