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8 13:41 臺北時間

【風電國產化風暴2】護國神山左右風場命運 國產化鬆綁若亂了套恐掀缺電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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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若正式撤除國產化,且經濟部未針對3-2期與3-1期採取相關的配套措施,情況嚴重的話,可能只有一個風場能順利完工、併網。(本刊資料照)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若正式撤除國產化,且經濟部未針對3-2期與3-1期採取相關的配套措施,情況嚴重的話,可能只有一個風場能順利完工、併網。(本刊資料照)
歐盟狀告世界貿易組織(WTO)台灣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究竟那一家或那些開發商是始作俑者,各界都頗為好奇。然而,在經濟部長郭智輝決定對歐盟釋出善意,解除國產化的緊箍咒之後,再去探究這一切,其實已經無關緊要。眼前的當務之急,是區塊開發3-3期若正式撤除國產化,經濟部該如何做好相關的配套,方能避免掀起骨牌效應,讓3-2期與3-1期的風場能照既定時程完工、併網,免除台灣陷入缺電風暴的風險之中。
「歐盟對台灣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有意見,也沒有來問我們的看法啊?其實,風場裝置容量若能提高更符合經濟規模,建置成本也是可以下降。」一位歐系開發商經營高層語帶納悶地說。
回顧政府推動離岸風電國產化的初衷,是希望台灣繼半導體產業之後,能夠再誕生一個創造出高優質就業機會的產業;同時,也為日後離岸風電風場的運維打下基石,倘若發生無法預期的意外,導致零組件無法進口,可由國內業者供應、馬上替換,確保能源安全的最大目標。這樣的初衷值得肯定,但在國產化執行一段期間之後,也的確有檢討與調整的必要,讓台灣離岸風電零組件業者走出溫室,如此,台灣離岸風電產業的發展方能更健康。
業界人士表示,3-3期的遊戲規則會怎麼調整,基本上就看是誰去跟歐盟告狀,調整方向大概大多會依據告狀者提出的意見為主。
話雖如此,從offtaker(購電方)的心態分析,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第三期(3-3期)國產化的鬆綁或退場存在「牽一髮動全身」的問題,3-3期左右著3-2期與3-1期風場的命運。
媒體曾經以聳動的標題「台積電買不下去!」來批評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事實是,因為新冠疫情及俄烏戰爭的影響,全球多數離岸風電風場的建置成本正逐年攀升,而且暫時還看不到下降的時間點;換句話說,國產化只是讓這個問題進一步惡化,國產化一旦拿掉之後,開發商還是必須解決其他問題。
國產化究竟造成台灣風場成本增加多少,眾說紛紜。但或許可以從沃旭能源(Orsted) 無國產化規定的大彰化西南第二階段及西北離岸風場,與有國產化規定的3-1期風場的CPPA(企業購售電合約)的比較,約略知道其對CPPA的影響。沃旭該風場裝置容量高達920MW,於2020年7月與台積電簽訂20年CPPA,並於2023年3月做出最終投資決定 (Final Investment Decision)。據聞,該風場係以每度電低於5元的價格全數賣給台積電,至於3-1期的風場,目前所簽訂的CPPA(企業購售電合約),據說已站穩5字頭,且最高大概落在5.5元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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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人士指出,台積電等綠電買方可能因為離岸風電3-3期國產化鬆綁,導致綠電價格向下調整,而放棄採購3-1或3-2期的綠電,使出拖延戰術,等待3-3期風場。(資料照)
顯而易見,台積電若要採購3-1期風場的綠電,每度電至少要比之前與沃旭簽訂的CPPA多付出0.5元。而根據媒體的報導,台積電2023年用電量約230億度(2022年約224億度),再生能源使用比例約11.2%。依照RE100,台積電2030年生產營運據點使用再生能源比例須達60%。
換句話說,在台積電用電量未增加的假設前提之下,台積電在2030年之前,還需要採購近112億度的綠電,扣除掉已經與沃旭簽署的CPPA,台積電大概還有近72億度的綠電採購缺口。倘若CPPA一口氣增加至少0.5元,台積電將為這72億度綠電每年多付出36億的電費。
離岸風電A開發商向本刊表示,先前市場曾有傳言,台積電曾向經濟部反映綠電價格漲幅太高。對台積電而言,經濟部這種(3-3期國產化鬆綁)的說法,就是給他們(台積電)一種預期心理,對歐盟壓迫經濟部放寬離岸風電國產化產生很大的期待,認為未來綠電價格將有機會調降,買家乾脆放棄3-1或3-2期,轉而等待3-3期。一旦如此,反而會給很多3-1與3-2期風場開發帶來更多變數,將導致3-1與3-2期風場的開發更加困難。3-2得標的廠商要不要簽行政契約?3-1得標的廠商要不要認賠殺出?這都要看經濟部後續有沒有端出相關配套措施。
B開發商語帶辛酸地向本刊表示,3-3期就算鬆綁了國產化,也不一定就能夠做。現在看起來3-3期鬆綁應該沒有太大的問題,3-2期因為還沒有簽署行政契約,或許也有機會比照辦理或局部放寬,但3-1期看起來似乎是沒有機會了。倘若如此,3-1期的多數風場恐怕會死翹翹,而2030年之前,大概就只有CIP(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的渢妙風場能夠順利併網發電。
根據經濟部的評估,2024~2028年全國電力需求年均成長率約為2.5%,而在能源署的未來電力供給規劃中,太陽能與離岸風電電將共同肩負重責大任。然而,擺在眼前的殘酷事實是,因為大型地面型太陽光電案場開發頻頻受阻,太陽光電總裝置量已經連續五年未達標,如今,在彰化及雲林等縣市紛紛加強對太陽能案場的管制的情況下,未來再生能源的供給面,勢必將更依賴離岸風電。
悲觀來看,3-1及3-2期風場若未能順利完工、併網,恐怕會掀起缺電風暴;就算沒有,有些資料中心或AI運算中心的投資計畫,或許也會因為電力供應吃緊,而被迫暫停,事實上,在北台灣已經有這樣的案例發生。
換句話說,綠電買家若「捨近求遠」,巴望著不知道何時能開標的3-3期,徹底放過3-1及3-2期,將會給3-1及3-2期許多風場專案帶來極大的風險與變數,造成台灣離岸風電「一著不慎,滿盤皆輸」的結果。
更新時間|2024.09.18 13:4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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