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傳真】屠戶夫妻設局坑建商6千萬 南投農產總座遭控聯手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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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農產運銷公司總經理周義雄(左)遭控護航包商設局詐財。右為南投縣長兼農產運銷公司董事長許淑華。(翻攝許淑華臉書)
南投縣農產運銷公司總經理周義雄(左)遭控護航包商設局詐財。右為南投縣長兼農產運銷公司董事長許淑華。(翻攝許淑華臉書)
標下南投縣農產運銷公司屠宰業務的李姓夫妻,以標案獲利及農產公司總經理周義雄的交情當保證,陸續向吳姓女建商借了6千多萬元,並在周的見證下,將標案經營權移轉給吳,吳還好心幫夫妻倆償還積欠周的6百萬元。沒想到夫妻倆事後偷偷變更公司負責人,且主動與農產公司解約,周則火速重新招標,最後由夫妻倆的友人得標,讓吳女一夕間失去賺錢的金雞母,借出去的錢也等於打水漂,拿不回來。吳女質疑周與夫妻倆聯手設局詐騙,呼籲司法單位介入調查。
出示南投縣農產運銷公司的決標紀錄,吳姓女建商氣憤地說:「李維勝、何慧育夫妻利用該公司委外經營的豬隻電動屠宰標案,設局騙我6千多萬元,該公司總經理周義雄卻包庇護航,我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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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維勝(左)與何慧育(右)夫妻涉嫌設局詐騙女建商6千多萬元。(讀者提供)

稱親如叔姪 標案內定

遭指涉的南投縣農產運銷公司,是南投縣政府唯一的事業單位,董事長由現任南投縣長許淑華兼任,總經理則是前埔里鎮長周義雄,該公司是從肉品市場轉型成立,設有屠宰場與拍賣場,屠宰場有一座大線(豬隻電動屠宰)、二座小線(豬隻人工屠宰)及羊專線(穆斯林專用羊隻屠宰)等,李維勝夫妻原是承攬小線的屠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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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農產運銷公司(圖)的豬隻電宰委外營運,包商1年可賺近2千萬元。
吳女告訴本刊,李維勝夫妻2年前透過朋友介紹,向她表明想標下利潤豐厚的「大線」,因須先投入資金採購設備,她當時資金充裕就當了金主。沒想到去年春節過後,夫妻倆被地下錢莊押回彰化老家,拿走中古賓士車抵債,但因連利息都不夠,去電求援,吳女帶著200萬元現金救人。
吳女說,她雖對李維勝夫妻的財務狀況感到驚訝,但之前已陸續借款4,500萬元,加上夫妻倆信誓旦旦,強調大線標案已內定是他們,屆時豐厚利潤除了償債,還可大賺一筆,讓她決定繼續資助。
李維勝告訴吳女,大線電宰豬隻,每隻收費200多元,扣掉給農產運銷公司的規費及各項成本,可淨賺80元,南投縣一天約電宰900隻豬,日獲利約7萬2千元,每月20天,月收144萬元,1年達1,728萬元。李承諾,標到大線後,獲利會給吳女抵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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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姓女建商(圖)指控周義雄跟李維勝夫妻勾結,騙了她6千多萬元。
李維勝還說,農產運銷公司總經理周義雄視他如子姪,吳女打聽後證實周確有給李維勝夫妻不少特權,例如夫妻倆承租「羊專線」時,還附帶辦公室,月租僅3萬多元,別人承租人工屠宰的其他小線,月租卻高達12萬元。李還預告,他將拿到「豬隻刺印」委託案,結果成真!
吳女解釋,所謂「豬隻刺印」是政府為了抽屠宰稅,會在豬隻拍賣後,在豬身刺下印記,作為收稅證明,這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財源,不可能外包給民間賺,如今不但外包,還內定給李維勝,刺一個豬印可賺15元,簡直暴利,可見周義雄跟李掛勾很深,篤信政商關係能搞定一切的吳女,因此繼續借款,累積到6千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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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隻刺印(黃圈處)跟課稅有關,是政府的重要財源,一般不會外包給民間賺。

變更負責人 領走百萬

吳女說,現在回想起來,李維勝夫妻與周義雄掛勾可能「欺上不瞞下」,因為有一回她要與當時的縣長林明溱等南投政界人士吃飯,李妻何慧育就不斷打電話及傳訊息提醒她,千萬不能讓縣長知道他們要接大線的事,吳女原本覺得奇怪,轉念一想,官商勾結本來就是單線聯繫,殊不知她已是對方設局捉捕的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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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慧育在通訊軟體上提醒吳姓女建商,不要讓縣長知道他們將接下電宰「大線」。(讀者提供)
後來登記在何慧育名下的「傳耀公司」承攬大線,但因夫妻倆債臺高築,經營不下去,甚至還欠周義雄600萬元,為此周出面協調,表示傳耀公司的負責人、公司名稱都可以變更,唯獨統編不能變,他同意用經營權轉移給吳女的方式抵債,讓大線順利營運。
今年7月14日,在律師見證下,李維勝夫妻交付公司大小章給吳女,經營權正式轉移,吳女說:「我還好心為他們夫妻保留15%股權,給他們月薪12萬元,並承諾6千多萬元的債款還清後,公司就歸還。」不只如此,吳女還幫李償還欠周義雄的600多萬元、支付6月員工薪水,並強調:「周義雄從頭到尾都知道經營權轉移的事,卻幫這對無良夫妻坑我!」
吳女指控,8天後、7月22日,傳耀公司名義上的負責人何慧育到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謊報大小章遺失,申辦新印鑑,再變更負責人為李維勝,並把該月屠宰費100多萬元提領一空。

OT案貸款 也成呆帳

更惡劣的是,李維勝以新負責人身分,向農產運銷公司提出終止契約,周義雄默默配合,8月8日上午農產運銷公司公告大線重新招標,原訂8月15日開標,但數小時後就撤下,當天傍晚發布新公告,改為8月10日截標、8月11日開標。吳女調查,新得標廠商是李維勝夫妻的好友,而她就這樣在毫不知情的狀況下,失去賺錢金雞母,而6千多萬元債款也等於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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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維勝(圖)利用南投縣農產運銷公司的豬隻電宰標案,向吳姓女建商借款6千多萬元。(讀者提供)
最令吳女氣憤的是,當初李維勝夫妻的借款理由,是要添購電動屠宰場相關設備,但她事後得知,這是OT案,政府必須購置設備,再由得標者負責經營,且南投縣農產運銷公司為此向農業部申請2,400萬元補助款,中央已撥1,200萬元,李竟還以此OT案向銀行貸款,聽說也成了呆帳,呼籲司法單位一定要介入調查。
針對此案,律師陳思成指出,李維勝夫妻在經營權轉移後,仍占有15%股權,並領薪資,因此負有一定責任,他們是受吳女委託的經營人,對吳女有忠實履行的義務,卻偷偷變更負責人,私下與農產運銷公司解約,讓實際握有經營權與多數股權的吳女損失慘重,已構成背信罪,可處5年以下徒刑。
至於周義雄,因新變更的負責人李維勝提出終止合約,他無法拒絕,重新公告、招標並無不法,但若他明知經營權已轉移給吳女,卻未告知對方此事,實在不合常理,司法單位應深入調查,確認周是否有民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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