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車酒駕類似狀況頻傳,台北市議員曾獻瑩4月調閱資料發現,慢車酒駕自2024年起上路以來,酒駕取締件數飆漲近4倍,憂慢車酒駕成城市交通安全的「新破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定義的「慢車」最高時速不超過25公里,如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個人行動器具如電動滑板車或電動平衡車。
交通大隊指出,慢車酒駕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經吹氣酒測檢驗數值超過0.15mg/L或血液濃度超過0.03%,可處1,200元至2,400元罰鍰,且會要求當場停止駕駛;拒絕酒測者,可處4,800元罰鍰。尤其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等具有動力或電力的車輛,恐涉犯公共危險罪而遭送辦。
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台中3名男大生日前於夜店暢飲調酒,原打算搭乘計程車返回宿舍,但為了省車資,臨時決定租借YouBike,結果3人騎沒多久就因行車不穩被員警攔下。3人酒精濃度均超過0.15毫克的法定標準值,全案依法處1,200至2,400元罰鍰,3人最高噴7,200元,遠超過搭乘計程車返家費用,直呼「省了車錢,多了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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