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女在兒子出生後,一直遵守合約及保密協定,選擇獨自帶兒子過著簡單的生活,也沒有對外提及此事,自己帶兒子租屋居住,加上工作並不是很穩定,靠打工賺錢維持生計,日子過得平淡。
知情人士指出,由於劉女與王文洋訂有合約,加上自己產子時是已婚身分,情況比單身的宋女複雜,她日前即與友人向法律專業人士諮詢,除陳述自己與許耀仁及王文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一方面研究當年與王文洋簽定的合約是否因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同時評估一旦違約,可能要面對的天價賠償與後續法律效應。

本刊調查,已獲王文洋給付逾4,000萬元的宋女,產子時是單身狀態,因此兒子出生報戶口時,父親欄位是空白的;但劉女在生下兒子時是已婚身分,因此報戶口的時候,父親欄位寫的是劉女的丈夫姓名,法律上,她無法立即如同宋女一樣對王文洋提告訴請確認親子關係存在,劉女要先對丈夫提告,訴請確認兒子與丈夫的親子關係不存在後,才可以訴請王文洋與兒子親子關係存在,所以劉女目前無法複製宋女的法律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