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ETtoday新聞雲》調查報導,新竹黃姓女子為謀取更好的職位和人生,在2008年先是靠買到偽造的清大學士證明,用雙重化名成功應聘某資訊科技公司擔任副理,2017年她故技重施,再次弄到一張假的清大物理碩士憑證,藉此順利錄用另家科技公司副理,順利領走近70萬元的薪水,直到隔年4月才紙包不住火,被戳破學歷騙局。
然而,黃女利用「清大碩士」光環所獲得的,不只是高薪,還有她的婚姻。她藉由假學歷找到竹科博士老公,但婚後她的言行舉止,尤其是金錢觀讓老公產生疑慮,多方查證下才發現黃女多年來的學歷詐欺行為。
新竹地院審理,認為黃女明知自己並無清華大學學位,卻屢次偽造學歷,讓人資部門誤以為真而順利被公司聘用,已構成詐欺得利,最終,法院依詐欺取財罪判處黃女有期徒刑8個月。考量她在職期間畢竟還是有實際工作付出,且部分犯行已超過追訴時效,難以要求全額沒收薪資。
假學歷的利用還出現在宗教領域,替宗教騙局添上玄奇色彩,以便斂財。新北的郭姓男子被信眾尊稱為「神童龍師父」,他對外吹噓自己跳級考取台大電機碩士,又遠赴美加拿到博士學位,並謊稱為「副教授、中研院研究員」,藉此詐騙父母千萬餘元的學雜費與科研經費,最終被父母告上法院。弔詭的是,此案在二審時出現驚人轉折,法官認定這是一樁「家庭共演」的騙局,不僅郭母曾向信徒坦承兒子並未就讀台大,全家還共同策劃假畢業典禮、製作假證書。由於父母對兒子造假一事並非完全不知情,因此難以認定郭男有「不法占有意圖」,詐欺罪不成立。
此外,2024年新北市范姓男子透過蝦皮網購偽造的「國立聯合大學碩士證書」,順利錄取知名龍頭工程公司,但很快東窗事發,最終僅判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4萬元。從科技業、家庭到宗教信仰,假學歷案例層出不窮,然而,實務上輕判的情形普遍,多以拘役或易科罰金了事,完全無法發揮嚇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