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轎車停路中「開門殺」擊落機車!騎士噴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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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轎車停路中「開門殺」擊落機車!騎士噴飛
轎車副駕突然開車門,機車閃避不及撞上。(圖/Threads網友@ireneeechen_授權)

社會中心/林奇樺報導

南投27日下午發生一起車禍事件,女網友 @ireneeechen_行經南投草屯碧山路碧興路口停等紅燈時,後方銀色轎車明明沒靠路邊,卻突然開了車門,導致經過騎士閃避不及遭到「擊殺」。

轎車副駕突然開車門,機車閃避不及撞上。(圖/Threads網友@ireneeechen_授權)
轎車副駕突然開車門,機車閃避不及撞上。(圖/Threads網友@ireneeechen_授權)

從女網友分享的畫面可以看到,銀色轎車停在車道上,副駕駛卻突然開了車門,此時有一台機車從轎車側邊騎過,正巧迎面撞上了車門,結果連人帶車噴飛,機車也因此撞到了電線桿,所幸騎士摔在水溝中,否則傷勢恐怕更嚴重。

機車向前滑行撞上電線桿,騎士則是摔進了水溝。(圖/Threads網友@ireneeechen_授權)
機車向前滑行撞上電線桿,騎士則是摔進了水溝。(圖/Threads網友@ireneeechen_授權)

畫面曝光後也引來討論,「被擊落了,機車車主衰死了」、「要臨停下車甚至不靠邊,開門直接開最大,這根本無差別謀殺吧」、「這種的根本無法閃吧」,也有人透露,同事的哥哥就是因為發生類似的事故而離世,提醒大家開門務必要注意後方來車。

副駕下車後,上前關心騎士狀況。(圖/Threads網友@ireneeechen_授權)
副駕下車後,上前關心騎士狀況。(圖/Threads網友@ireneeechen_授權)

若駕駛未注意後方來車即開啟車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2400元以上4800元以下罰鍰。若事故造成騎士受傷,駕駛除須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外,亦可能涉及《刑法》過失傷害罪;若致人死亡,則恐涉及過失致死罪。此外,該車疑似未於路邊即上下車,亦可能構成違規停車,最高可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

提醒民眾,不論是駕駛人或是乘客,都應落實兩段式開門,先看照後鏡後,轉身向後看確認安全無人車,並反手開車門至適當縫隙,確認安全後儘速下車並關車門,避免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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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3.28 04:0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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