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王浩說法當中有數點令外界起疑,首先,為何訪談個案需要議員及家防中心主任頻頻親自前往該華廈?就算真如王浩所言是因當事人不想立案曝光,但一般來說議員接受此類選民服務案件,首次邀請家防中心主任陪同社工人員到訪,已算是仁至義盡,後續交由社會局處理即可,何須每次都親接主任到場,還一待就6小時之久?更何況王浩也坦言自己並非社輔專業,這樣的行為更沒有意義,王浩說法也顯然與常理不符。
再者,王浩與陳女辯稱都是先後前往,但本刊直擊發現,2人都提著午餐或晚餐吃的食物,看似經常在內共同進餐;加上3月13日上班日當天,更從下午2點就進屋待到晚間8點,雙方共處一室6小時,可以讓議員帶著主任耗費那麼多時間的「選民服務」,也讓人不禁好奇究竟是怎樣的重量級選民,可以得到如此尊榮的服務?
另在本刊直擊過程中,發現,王、陳2人前往該華廈時,都是直接拿出「鑰匙」開門,若是輔導個案,如何會有個案家的鑰匙?另外,知情人士也表示,陳主任平常就有公務車接送,若是訪視個案,為何不是由公務車載她到個案家門口,而是經常由王浩接送,還必須遮遮掩掩的「向左走向右走」和「到隔壁巷子上車」?用這些疑點對照王、陳2人的說法,只讓人覺得王浩的說明根本是欲蓋彌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