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時代力量對食安的訴求包括,一、建構「違反食安衛生法令查詢平台」。二、公布「業者食品安全衛生訓練狀況」。三、健全「新北市食材登錄平台」。四、加強「食安抽查頻率」。五、協助家長向「業者求償」,並研擬「消費者補償機制」等5大訴求。
彭盛韶表示,針對食安違規廠商的相關資訊,不論是稽查還是裁罰次數都不透明,時代力量於中央已要求食藥署建構「違反食安衛生法令查詢平台」,將違反食安法令的相關行為公開予大眾知悉,讓民眾於購買食品時,可以有多一層查詢管道來確保吃的安全。
如同違反兒少法的資訊公開及平台建置,不僅中央該進行,地方政府也應負起責任,積極把關。這次的嬰幼兒米餅危機,凸顯新北市府稽查及裁罰次數資訊的不透明,彭盛韶呼籲新北市府應以民眾能方便檢索的方式公開,以及將資料開放開放於市府開放資料平台。
彭盛韶認為,除了違規業者的資訊揭露外,依《新北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8條第1項的規定:「食品業者應每年安排負責人及從業員工接受食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作成紀錄。」
然而,「展裕國際有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是否有受過相關的衛生教育訓練?出現這樣離譜的嬰幼兒食安危機,是課程的設計不足,還是法令的形同虛設,又或者是市府查核的怠惰?彭盛韶表示,除了揭露違規業者的資訊平台應盡速建立外,食品從業人員是否有依法接受衛生教育訓練的相關紀錄,也應公開予大眾消費者查閱。
張衞航則表示,在展裕公司生產的米餅被檢舉調查前,「新北市食材登錄平台」頁面裡,除了店家介紹、銷售據點等說明外,毫無任何食材成分之類的標示與揭露,整個食材登錄平台幾乎是業者的免費廣告平台;而展裕公司被舉發調查後,新北市政府才開始補破網地將部分資訊補上。但以同樣是連鎖速食餐廳的產品為例,「台北市食材登錄平台」的食材成分登錄狀況,不論是品項數量或揭露的資訊項目,都明顯比新北市來得完善。
台北市甚至會附有成分的檢驗報告及食材成分的品項來源。新北市作為全台人口最多的縣市,在食安把關上卻只是作作樣子,以21世紀風味館的漢堡為例,在新北市的平台上,漢堡的所有成分,在品項上都標示為「21世紀風味館」,但在台北市的食材登錄平台上,卻可以明顯看到漢堡原物料的廠牌名稱及檢驗報告。
都是一樣的產品在新北、台北卻有截然不同的揭露方式,如果不是市府把關的怠惰,實在想不出來會產生這樣嚴重的揭示落差。張衞航不禁要問侯友宜市長,新北市民是二等公民嗎?新北市府不但沒有防範於未然,更未從源頭管控,已造成民眾恐慌。
張衞航進一步說,新北市府雖可透過抽查的方式來把關製作環境的問題,但是從2017年開始,新北市政府每月針對特定項目進行食品抽查,迄今共執行了417次。
結果展裕公司使用安全性有疑慮的氮氣進行米餅充氣包裝作業,這麼誇張的問題卻一次都沒被查到,這顯示了市府抽查項目及抽查密度上可能有所缺失,才會造成無法及時發現問題業者及產品,新北市府對此應盡快啟動檢討機制,避免累了辛苦的稽查人員卻又無法消除民眾對於食安的疑慮。
陳姳臻接著表示,雖然業者在事件發生後,有道歉並且啟動退費機制,但退費本是消費者已有的權利,也只能保障近期購買該食品的家庭。但問題在於過去4年來,到底有多少出問題的米餅已經被嬰幼兒吃下肚,許多過去購買過該家廠商產品的消費者都表示,他們確實買過卻因時間久遠無留存購買憑證,也沒有剩餘產品供佐證,要如何獲得賠償?
陳姳臻說,《新北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15條對於產品有致生損害於消費者之情形者,設有市府應「協調消費者保護團體協助受理消費者申訴及協助提起消費訴訟」之規定,且《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6條之1亦有設立「食品安全保護基金」之規範,以保護消費者權益。
但台灣食安訴訟經常不能成功的原因,往往就是因為問題食品對於健康的危害恐非立即就能看出端倪,且該食品造成身體健康的損害,必須由消費者舉證,且為學理上認定會發生,才有可能算是舉證成功。
新北市政府本可以透過各種現有機制(抽檢、訓練)發現問題並提醒消費者,卻在過去4年了,直到最近展裕食品的問題才透過吹哨者被揭發。因此,本次事件新北市政府責無旁貸,陳姳臻要求新北市政府,應盡速啟動召開專案協調會,並研擬協助消費者進行團體訴訟,爭取賠償之可行性,讓這次事件的受害消費者權益得到應有的保障。